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2026年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2026年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吴兴区司法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现就清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请于2026年6月23日前反馈至吴兴区司法局。联系人:陈卓琦,电话:0572-2517104。
附件:1.吴兴区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本次清理中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本次清理期间经查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本次清理期间经查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吴兴区司法局
2024年6月11日
发布时间:2026-06-11
截止时间:2026-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