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持续推进全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全区监管实际拟定了《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可将建议或意见报送至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兴区吴兴大道1号,吴兴区政府办公楼11216室)。意见征求截止到2026年4月30日。联系人:袁逸飞,联系电话:0572-2289631。
2026年吴兴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
(征求意见稿)
2026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总体安排不少于2400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专项、区(县)监督抽检、市县风险抽检和“你点我检”专项以及网络销售食品专项等组成。
一、工作目标
以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抽检监测靶向性;深化检管结合,发挥抽检监测风险排查、风险防控、风险预警作用,强化协同监管;加大风险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风险闭环管理,进一步实现食品安全隐患治理精准化、智能化、科学化、成果化。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加大对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重点突出问题抽检力度。
(二)加强统筹管理。区(县)局重点对农贸市场、交易集市、便利店、小食杂店、小型餐饮单位、生鲜门店以及小学与托幼等进行抽检。原则上小微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同日一次性抽样不超过2批次。大型生产企业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以及重点大宗食材区(县)局除风险抽检外,不开展监督抽检(具体按照省局《浙市监食检〔2026〕3号》文件执行)。
(三)规范抽检流程。监督抽检实施抽检分离,由监管执法人员组织实施;抽样单编号规则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填写规范》(附件1)执行。食用农产品抽检严格按照总局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抽样时的程序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四)强化核查处置。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做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并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对主观过错的或存在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处罚;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当在12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五)均衡推进任务。抽检任务各季度按照每月抽检比例均衡推进,抽样及检验进度按季比例分别控制在20%、30%、30%和20%,并且要有效保证抽检时间、区域以及品种上均衡度。
(六)加强信息公布。严格落实《食品抽检信息公示工作指南》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公布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公布应当公示的食品抽检信息、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以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监督抽检任务。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不少于2400批次左右。具体安排如下:
1.本级监督抽检不少于2280批次,主要涉及加工产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涵盖38大类食品与345个食品细类批次,原则上不少于3.5批次/千人(含农产品专项),具体实施时不超过任务的105%。
2.专项监督抽检任务,分别涉及节令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校园及校园周边单位专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等专项抽检,其他专项根据监管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具体批次由2026年监督抽检任务中调剂使用。
3.根据食品安全事件、舆情事件、投诉举报以及食品安全违法稽执法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应急专项抽检和执法专项抽检,保障应急处置和稽查办案,具体批次由2026年监督抽检任务中调剂保障。
(二)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520批次;具体品种主要覆盖2026年多部门联合整治重点食用农产品以及总局指定的重点食用农产品品种,包括“豇豆、葱、甘薯、鸡蛋、鳊鱼、黄鳝、牛蛙、荔枝”等;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抽检占比达到50%以上。具体批次、品种项目详见附件3。
(三)风险抽检任务。组织实施风险抽检任务不少于120批次,集中在有食品安全标准,但采取“神秘买家”和“快检+精抽”等灵活采样方式,发现问题后实施执法抽检,具体参考详见附件5。
(四)“你点我检”抽检任务。采用定性快检和定量抽检相结合、定点服务和流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扩大免费检验服务的覆盖面,进一步打响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品牌。定量批次不少于250批次,具体任务详见附件4。
(五)网络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网络专项监督抽检批次按照不少于2批次/万人,由监督抽检任务中调剂。
四、工作要求
认真组织实施,提高抽检精准性,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数据分析,加强风险预警研判,加大风险综合治理;在抽检监测工作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与上级反映。
联系人:袁逸飞 电话:0572-2289631。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填写规范
2.食用农产品抽样工作实施细则
3.2026年食用农产品抽检专项必检品种、必检项目表
4.2026年抽检监测计划任务分配表
5.2026年食品安全风险抽检品种项目表
附件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填写规范
一、场所编号规则
抽样单规则由3位任务级别字母加17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特殊情况在编号后增加2位任务性质字母。如专项抽检任务在编号末尾增加“ZX”;跟踪抽检任务在编号末尾增加“GZ”。
编号格式为:任务级别字母(3位字母)+任务年份编号(2位数字)+任务来源编号(6位数字)+抽样单位编号(4位数字)+内部流水号码(5位数字)+特殊任务性质字母(2位字母)。
二、区域类型
(一)“城市”或“乡村”:抽样场所所在地为市辖区以及县、县级市政府所在镇,国抽系统中区域类型应选择为“城市”;所在地为县、县级市(除县、市政府所在镇以外区域),区域类型应选择为“乡村”。设区市及市辖区抽样区域名为××镇或者××乡的,应选择为“乡村”。
(二)“景点(城市)”或“景点(乡镇)”:抽样场所所在地为景区及周边(200米范围内),区域类型应选择为“景点”;城市或乡镇可参照上一条款进行区分。
(三)“学校周边(乡镇)”:抽样场所所在地为学校周边(乡镇),区域类型应选择为“学校周边(乡镇)”。
三、样品属性
(一)“节令食品”:样品为节前抽检的传统节令食品和节令性农产品,选择“节令食品”(传统节令食品包括:青团、粽子、绿豆糕、月饼、汤圆等,节令性农产品包括:春笋、枇杷、杨梅、螃蟹等);
(二)“普通食品”等:其余样品根据其属性,选择“普通食品”或“特殊膳食食品”。
四、抽样地点
(一)生产环节
“成品库(已检区)”:抽样场所为食品生产企业或小作坊成品库,抽取该企业或小作坊已检产品,选择“成品库(已检区)”;
“原辅料库”等:抽样场所为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库、生产线等,抽取其他企业产品,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原辅料库”、“生产线”、“半成品库”、“成品库(待检区)”等。
(二)流通环节
“超市”等:抽样场所为大型或中小型超市、商场、母婴店、药店等,选择“超市”;
“批发市场”等:抽样场所为大型或中小型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周边食品商行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菜市场”;
“小食杂店”:抽样场所为便利店、副食品店、小卖部、饮用水站、生产企业销售部等,原则上场所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选择“小食杂店”;
“其他”:抽样场所为新兴业态,如:自助食品售卖机、自助式榨汁机、食品冷库(提供租赁服务)等,具体业态名称需在备注栏注明;
“网购”:抽样场所为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含外卖订餐平台),选择“网购”。
(三)餐饮环节
“特大型餐馆”等:抽样场所为大型或中小型餐馆等,选择“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
“学校/托幼食堂”:抽样场所为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选择“学校/托幼食堂”;
“小吃店”等:抽样场所为小吃店、饮品或甜品店、快餐店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小吃店”、“饮品店”、“快餐店”;
“中央厨房”等:抽样场所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选择“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五、其他注意事项
流通环节抽样时,因样品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中含有“(分装)”、“(普通合伙)”等字样而导致其名称与系统生产企业库校验结果不一致,此时“标示企业名称”以系统校验结果为准,同时需将标示名称填写在备注栏(标示企业名称:XXX食品有限公司(分装))。
如无法正常获取生产企业信息或生产企业信息由被抽样单位口头提供时,标示生产企业信息填写“/”,所在地信息与被抽样单位一致。
实际抽样中如被抽样单位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样品名称及商标等信息涉及符号,统一使用“中文半角”形式。
餐饮环节抽检食品归入餐饮食品。
附件2
食用农产品抽样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通知》,抽样单位在食用农产品抽样时,除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常规开展抽样任务外,要把握以下流程及要点:
一、行政监管人员抽样注意事项
(一)事前准备:市场监管部门自行抽样,应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监管人员应熟悉抽样过程规范和取样技术要求,带好相关抽样文书和抽样设备(容器工具等),需要冷藏及低温保存的样品,应该配备冷冻车辆或者车载冰箱。监管部门也可邀请相关抽检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抽取样品。
监管部门配合受委托承检机构抽样的,可结合检查计划,和机构协商确定抽样时间、线路和“双随机”抽样食品单位、品种等。
(二)事中检查:现场抽样时,监管人员应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证照齐全。同时检查抽样农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进货凭证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进货凭证或产品真实合法来源的,监管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
检查发现销售者无证照,或者进货查验、进货凭证不齐,同时销售食用农产品存在问题隐患的,可在依法查处同时,进行执法抽样检验。
二、检验机构抽样前准备
(一)对接监管部门。根据委托方要求,检验机构抽样人员要制定详细的抽样计划,并告知抽样辖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确定陪同监管人员。抽样计划需明确抽样的品种、批次数量、抽样时间段等。根据日常抽样速度确定辖区里本次任务的抽样主体数量,并预留几家抽样主体防止出现被抽样单位无样品、无合法资质等情况的出现。
(二)细化过程要求。明确抽样计划后,及时对接辖区监管人员,进一步细化线路、时间及注意事项等,并明确监管靶向:如辖区内有大型农贸市场是否需要增加抽样品种,辖区内经营主体连续出现不合格信息等。
(三)确定抽样路线。确定完计划后,要沟通记录陪同监管人员的行程安排,如明确是否基层所或抽样地碰头,事前是否开会协商抽样靶向,中午是否休息、如何就餐等。
三、抽样时关注事项
(一)确认同行人员数量。除技术机构抽样专业人员外,食用农产品应需至少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各抽样组织单位应提前和相关人员联系,明确工作要求。
(二)被抽样主体核查。抽样人员核对被抽样单位的资质,被抽样单位取得合法资质且在有效经营范围内。监管人员同时对销售者依法经营、索证索票等进行现场检查,若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置。
(三)特殊样品处理。对易腐烂变质的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样品,需进行带回实验室进行均质备份样品的,应当在现场抽样时主动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告知并确认,回到实验室后采取摄像等方式对样品均质备份进行全程记录,相关记录保存2年以上。
(四)样品及文书签字确认。抽样结束后,备份样品和抽样文书均需抽样人员(包括监管人员)共同签字或者盖章。执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市县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任务时,还需要一名市场监管人员在PAD上签名。
(五)特殊情况处理。抽样人员核对被抽样单位的资质,被抽样单位未取得合法资质或取得相关资质但不在有效经营范围内的,由市场监管部门相关监管人员查实并对其依法查处。
附件3
2026年食用农产品抽检专项必检品种、必检项目表
序号 | 食品亚类 | 食品 品种 | 食品细类 | 必检项目 | 市选项目 | 可选项目 | 备注 |
1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畜肉 | 猪肉 | 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氯霉素、沙丁胺醇、多西环素 |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林可霉素 | 挥发性盐基氮、水分、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喹乙醇、替米考星、甲氧苄啶、地塞米松、甲硝唑、氯丙嗪、林可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 |
牛肉 | 地塞米松、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克伦特罗、氯霉素、氟苯尼考 | 莱克多巴胺 | 挥发性盐基氮、水分、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甲氧苄啶、氟尼辛、多西环素、林可霉素、倍他米松、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
羊肉 | 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克伦特罗、氯霉素 | 莱克多巴胺、氟苯尼考 | 水分、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氟苯尼考、林可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
禽肉 | 鸡肉 | 多西环素、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氯霉素 | 氟苯尼考、尼卡巴嗪 | 挥发性盐基氮、水分、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沙拉沙星、替米考星、氟苯尼考、甲硝唑、尼卡巴嗪、环丙氨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
其他禽肉 | 恩诺沙星、甲硝唑、多西环素 | 氯霉素、环丙氨嗪 | 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达氟沙星、磺胺类(总量)、环丙氨嗪 | ||||
畜副 产品 | 猪肝 | 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 |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 镉(以Cd计)、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丙嗪、双氯芬酸 | |||
2 | 蔬菜 | 豆类 蔬菜 | 菜豆 | 噻虫胺、乙酰甲胺磷、甲胺磷、氧乐果、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毒死蜱、灭蝇胺 | 倍硫磷、吡虫啉、毒死蜱、多菌灵、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灭蝇胺、水胺硫磷 | |
豇豆 | 噻虫胺、噻虫嗪、倍硫磷、氧乐果、灭蝇胺、克百威、啶虫脒、毒死蜱 | 水胺硫磷、乙酰甲胺磷 | 阿维菌素、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三唑磷、水胺硫磷、乙酰甲胺磷 | ||||
食荚豌豆 | 吡唑醚菌酯、多菌灵、噻虫胺、烯酰吗啉、乙酰甲胺磷、氧乐果 | 灭蝇胺、噻虫嗪 | 苯醚甲环唑、毒死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灭蝇胺、噻虫嗪 | ||||
豆芽 | 豆芽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₂计)、总汞(以Hg计) | 铅(以Pb计) | 铅(以Pb计) | |||
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 | 甘薯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噻虫嗪 | 联苯菊酯 | 铅(以Pb计)、苯醚甲环唑、氟虫腈、甲拌磷、联苯菊酯、杀扑磷 | |||
胡萝卜 | 噻虫胺、甲拌磷、氟虫腈、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 | 噻虫嗪 | 铅(以Pb计)、腈菌唑、乐果、噻虫嗪、辛硫磷 | ||||
姜 | 噻虫胺、铅(以Pb计)、镉(以Cd计)、噻虫嗪、毒死蜱、吡虫啉、二氧化硫残留量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 吡唑醚菌酯、敌敌畏、甲拌磷、克百威、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 ||||
萝卜 | 噻虫嗪、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 | 噻虫胺 | 铅(以Pb计)、甲胺磷、甲拌磷、噻虫胺、氧乐果 | ||||
2 | 蔬菜 | 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 | 马铃薯 | 毒死蜱、噻虫嗪、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镉(以Cd计)、甲拌磷 | 铅(以Pb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 铅(以Pb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乙酰甲胺磷、二氧化硫残留量 | |
山药 |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涕灭威、毒死蜱 | 铅(以Pb计)、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铅(以Pb计)、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
鳞茎类蔬菜 | 葱 | 噻虫嗪、丙环唑、戊唑醇、镉(以Cd计)、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氟虫腈、水胺胺磷 | 铅(以Pb计)、氟虫腈、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乐果、三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韭菜 | 镉(以Cd计)、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克百威、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铅(以Pb计)、甲拌磷 | 铅(以Pb计)、阿维菌素、敌敌畏、多菌灵、二甲戊灵、腐霉利、甲胺磷、甲拌磷、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三唑磷、辛硫磷 | ||||
茄果类蔬菜 | 辣椒 | 噻虫胺、镉(以Cd计)、啶虫脒、毒死蜱、呋虫胺、氧乐果、噻虫嗪、倍硫磷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克百威 | 铅(以Pb计)、吡虫啉、吡唑醚菌酯、丙溴磷、敌敌畏、氟吡菌胺、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乐果、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三唑磷、杀扑磷、水胺硫磷、乙酰甲胺磷 | |||
茄子 | 镉(以Cd计)、噻虫胺、噻虫嗪、氧乐果、毒死蜱 | 吡唑醚菌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铅(以Pb计)、吡唑醚菌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水胺硫磷、乙酰甲胺磷 | ||||
甜椒 | 噻虫胺、吡虫啉、毒死蜱、噻虫嗪 | 阿维菌素、吡唑醚菌酯 | 镉(以Cd计)、阿维菌素、倍硫磷、吡唑醚菌酯、氟啶虫酰胺、氧乐果 | ||||
叶菜类蔬菜 | 菠菜 | 毒死蜱、铬(以Cri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 | 腐霉利、克百威 | 铅(以Pb计)、氟虫腈、腐霉利、甲拌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 | |||
2 | 蔬菜 | 叶菜类蔬菜 | 普通白菜 | 毒死蜱、啶虫脒、氟虫腈、阿维菌素、吡虫啉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胺 | 镉(以Cd计)、敌敌畏、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噻虫胺、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芹菜 | 噻虫胺、毒死蜱、氧乐果、甲拌磷、噻虫嗪、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辛硫磷 | 百菌清、苯醚甲环唑 | 铅(以Pb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百菌清、苯醚甲环唑、敌敌畏、啶虫脒、二甲戊灵、氟虫腈、甲基异柳磷、腈菌唑、克百威、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乙酰甲胺磷 | ||||
油麦菜 | 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腈菌唑、毒死蜱 | 吡虫啉、噻虫嗪 | 吡虫啉、啶虫脒、氟虫腈、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灭多威、噻虫嗪、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瓜类 蔬菜 | 黄瓜 | 噻虫嗪、乙螨唑、阿维菌素、毒死蜱、哒螨灵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拌磷 | 敌敌畏、腐霉利、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拌磷、克百威、乐果、氧乐果、乙酰甲胺磷、异丙威 | |||
3 | 水产品 | 贝类 | 贝类 | 镉(以Cd计)、氯霉素 | 孔雀石绿、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无机砷(以As计)、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 | |
淡水 产品 | 淡水鱼 | 恩诺沙星、孔雀石绿、磺胺类(总量)、氧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 | 甲氧苄啶、诺氟沙星 | 挥发性盐基氮、镉(以Cd计)、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沙拉沙星、甲氧苄啶、氟苯尼考、甲硝唑、地西泮、培氟沙星、诺氟沙星 | |||
淡水虾(重 | 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 | 磺胺类(总量)、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镉(以Cd计)、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 ||||
海水 产品 | 海水虾 | 镉(以Cd计)、恩诺沙星、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二氧化硫残留量、呋喃唑酮代谢物 | 孔雀石绿、氯霉素 | 挥发性盐基氮、孔雀石绿、氯霉素、磺胺类(总量)、诺氟沙星 | |||
3 | 水产品 | 海水 产品 | 海水鱼 | 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甲硝唑 | 镉(以Cd计)、孔雀石绿 | 挥发性盐基氮、组胺、镉(以Cd计)、柠檬黄、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甲氧苄啶、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 | |
其他水产品 | 其他水 产品 | 恩诺沙星、氟苯尼考a、氧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 镉 ( 以 C d 计 ) | 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 | 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甲硝唑、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 a.仅蛙科、鳖科食品动物检测。 | ||
4 | 水果类 | 柑橘类水果 | 橙 | 氯唑磷、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丙溴磷、2,4-滴和2,4-滴钠盐 | 三唑磷、水胺硫磷 | 克百威、三唑磷、杀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敌敌畏、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乙酰甲胺磷 | |
柑、橘 | 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丙溴磷、2,4-滴和2,4-滴钠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三唑磷 | 水胺硫磷、甲拌磷 | 克百威、氯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甲拌磷、狄氏剂、杀扑磷、敌敌畏、联苯肼酯 | ||||
核果类水果 | 油桃 | 噻虫胺、克百威 | 敌敌畏、苯醚甲环唑 | 甲胺磷、氧乐果、敌敌畏、苯醚甲环唑 | |||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 | 桑葚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多菌灵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纽甜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三氯蔗糖、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纽甜 | |||
热带和亚热 | 番木瓜 | 噻虫胺、噻虫嗪、乙酰甲胺磷 | 克百威 | 克百威、氧乐果 | |||
4 | 水果类 |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 | 荔枝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吡唑醚菌酯、除虫脲、苯醚甲环唑、氰霜唑 | 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吗啉 | 多菌灵、氧乐果、毒死蜱、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吗啉、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乐果、溴氰菊酯 | |
龙眼 | 二氧化硫残留量、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氧乐果 | 氟虫腈 | 克百威、氟虫腈 | ||||
芒果 | 吡唑醚菌酯、噻虫胺、戊唑醇、苯醚甲环唑、乙酰甲胺磷、噻嗪酮、吡虫啉 | 噻虫嗪 | 氧乐果、噻虫嗪、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
香蕉 | 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腈苯唑、氟唑菌酰胺 | 苯醚甲环唑、百菌清 | 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氟虫腈、联苯菊酯、百菌清、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
杨梅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啶虫脒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纽甜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三氯蔗糖、氧乐果、阿维菌素、纽甜 | ||||
仁果类水果 | 梨 | 乙螨唑、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吡虫啉、噻虫嗪 | 吡虫啉、敌敌畏、毒死蜱、多菌灵、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噻虫嗪、乙酰甲胺磷、阿维菌素 | |||
5 | 鲜蛋 | 鲜蛋 | 鸡蛋 | 多西环素、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甲硝唑、氟苯尼考、地美硝唑、恩诺沙星、托曲珠利 | 甲砜霉素、地克珠利 | 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氟虫腈、氯霉素、甲砜霉素、氧氟沙星、沙拉沙星、地克珠利 | |
5 | 鲜蛋 | 鲜蛋 | 其他禽蛋 | 多西环素、磺胺类(总量)、 | 氯霉素 | 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 | |
5 |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 花生 | 酸价、黄曲霉毒素B1 | 过氧化值、镉 | 过氧化值、铅、镉、噻虫嗪、噻虫胺 |
附件4
2026年抽检监测计划任务分配表
属地 | 计划 | 属地 | 计划 |
爱山街道 | 210 | 湖东街道 | 130 |
八里店镇 | 170 | 环渚街道 | 80 |
朝阳街道 | 100 | 龙泉街道 | 100 |
埭溪镇 | 100 | 妙西镇 | 80 |
东林镇 | 100 | 月河街道 | 100 |
高新区 | 100 | 织里镇 | 700 |
道场乡 | 90 | 农批市场 | 250 |
飞英街道 | 120 | 合计 | 2400 |
附件5
市、县级风险抽检关注重点品种和项目表
表一、加工环节重点风险隐患风险抽检任务 | ||||
序号 | 专项名称 | 食品大类(一级) | 食品细类 | 重点关注:食品安全标准项目 |
1 | 区域特色食品专项 | 茶叶及其制品 | 茶叶(绿茶、红茶) | 染色(色素类) |
代用茶 | 价格异常、颜色异常的陈皮、小叶苦丁等 | |||
水产制品 | 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 | 敌敌畏 | ||
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 | N二甲基亚硝胺 | |||
2 | 食品小作坊专项 | 粮食加工品 | 面制品(干面、湿面,重点关注有色面) | 防腐剂、色素、抗生素药物等 |
米粉制品 | 硼砂、二氧化钛等 | |||
蔬菜制品 | 酱腌菜 | 铝异常、防腐剂超标 | ||
蔬菜干制品(莴苣干) | 色素染色 | |||
酒类 | 白酒 | 甜蜜素等甜味剂 | ||
水果蒸馏酒 | 甲醇 | |||
豆制品 | 豆干、千张、脆皮豆腐 | 染色。豆干为主,加强夏季(7-9月)高风险时段的监测。 | ||
肉制品 | 腌腊肉 | 过氧化值、色素。重点加强冬季、年货旺季的集中抽检。 | ||
酱卤肉制品(含现场制售和前店后厂加工制作) | 关注防腐剂、色素、铝异常值等情况。重点加强农贸市场熟食店的抽检。 | |||
3 | 大宗食品专项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菜籽油、芝麻油、其他食用植物油(如大豆油、葵花籽油等) | 关注过氧化值、酸价等品质指标,以及溶剂残留、塑化剂迁移等风险。 |
橄榄油、山茶油、紫苏籽油等特色高价食用植物油 | 重点监测“低价售卖”产品的掺假欺诈风险,鉴别是否以低价油脂冒充或违规添加香精色素。 | |||
现榨油(现场制售) | 关注原料霉变、黄曲霉毒素B1超标及非法添加等问题。 | |||
粮食加工品 | 大米 | 关注重金属(镉、铅等)污染。 | ||
乳制品 | 灭菌乳、调制乳 | 重点关注使用复原乳生产却违规标注,以及监管薄弱市场(如农村)及下游食品加工单位(烘焙店、奶茶店)乳品质量。 | ||
饮料 | 蛋白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等) | 关注蛋白质含量不达标、违规使用甜味剂和防腐剂、微生物污染及虚假功能宣称等问题。 | ||
包装饮用水 | 关注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等微生物及污染指标,以及矿物质含量与标签宣称是否一致。 | |||
果蔬汁饮料 | 重点关注以“零添加”“纯天然”宣称的食品,核实其是否实际使用添加剂 | |||
茶饮料、风味饮料等 | 关注茶多酚、咖啡因等特征性含量是否达标,以及色素、香精的违规使用风险。 | |||
固体饮料 | 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如药物成分)、营养强化剂含量与标签不符等问题。 | |||
表二、流通环节专项风险抽检任务 | ||||
序号 | 专项名称 | 监测重点 | 食品类别 | 重点关注:食品安全标准项目 |
1 | 网络重点食品专项 | 生鲜电商(含社区团购) | 1.生鲜农产品:禽肉、鲜蛋、时令水果、蔬菜(特别是豆芽、去皮蔬菜等)。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 1同时关照豆芽的防腐剂、抗生素使用情况,去皮蔬菜二氧化硫使用情况等 |
直播带货 | 1.网红/代购食品:地方特色零食、进口糖果、冲饮粉剂等。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 1.虚假与夸大宣传:重点打击产品功效、成分、产地等方面的不实宣称。 | ||
传统货架电商 | 1.临期食品:各类接近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 1.临期食品质量与储存:检查是否在保质期内、储存条件是否合规、是否篡改生产日期。 | ||
2 | 特定市场与区域 专项 | 农批(农贸)市场 | 1.高风险食用农产品:豇豆、韭菜、芹菜(药残);鳊鱼、黄鱼、牛蛙(兽残);鲜蛋(沙门氏菌)。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 |
农村地区 | 1.大宗食品:方便食品(油炸面、方便米粉)、饮料(果蔬汁饮料、茶饮料)、饼干、糕点。 | 食品安全标准项目 | ||
茶叶批发市场 | 茶叶(绿茶、红茶等)及相关制品(代用茶)。 | 食品安全标准项目 | ||
专营店及特殊点位(进口食品、区域特色食品、高速服务区) | 1.进口食品:乳制品(奶粉、灭菌乳)、饮料、糕点等。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 | ||
商超及农贸市场散装食品 | 监测散装酱腌菜、粉丝、酱卤肉、豆制品、生花生等。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 | ||
生鲜门店 | 1.生鲜肉禽:猪、牛、羊肉及禽肉。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 | ||
表三、餐饮环节专项风险抽检任务 | ||||
序号 | 专项名称 | 监测重点 | 食品类别 | 重点关注 |
1 | 特定环节与人群供餐专项 | “一老一小”群体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 | 1.重点食材:鲜蛋、大米、食用油(菜籽油、大豆油等)。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重点关注校园、养老机构、托幼机构 |
网络餐饮(含外卖)食品安全风险专项 | 1.高风险即食食品:凉菜类、冷加工糕点(如慕斯、提拉米苏)、自制饮品(奶茶、果蔬汁)。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重点对象:网红餐饮店、外卖平台商户(无堂食外卖 | ||
“一早一晚”餐饮服务专项 | 1. 早餐主食:油炸面制品(油条、油饼)、发酵面制品(包子、馒头)、粥类。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重点对象:早餐店、美食城、大排档 | ||
中央厨房与集体用餐配送专项 | 1.大宗原料:大米、小麦粉、食用油、畜禽肉、淀粉制品(粉丝粉条)。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 | ||
表四 重点品种专项风险抽检任务 | ||||
序号 | 专项名称 | 监测重点 | 食品类别 | 重点关注 |
1 | 历年高风险食品监测专项 | 对日常消费量大、历年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常规品类进行持续性跟踪监测。 | 覆盖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水产制品、豆制品、糕点等日常消费量大、风险较高的品类。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 |
2 | 新兴业态与新资源食品安全风险 | 新兴食品品类、新工艺、新原料带来的未知或潜在风险。 | 1. 预制菜:肉制品预制菜、水产制品预制菜等。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 |
3 | 特定属性食品专项 | 调味料 | 1. 食用盐:普通食用盐、低钠盐、风味盐、食品加工用盐。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 |
重点人群 | 1. 婴幼儿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辅助食品。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 | ||
节令食品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 | |||
区域特色食品专项 | 1. 传统加工食品:啤酒、小麦粉、生湿面制品、水产干制品、食用血制品等。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 | ||
4 | 总局补充检验方法专项 | 针对未知、隐蔽的非法添加物,利用国家总局发布的补充检验方法进行筛查。 | 根据总局发布的补充检验方法项目动态确定,涉及: | 食品安全标准涉及不合格率高的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