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
公 告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区发改委决定召开东林镇“双源供水”价格听证会,现将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和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1.听证会时间: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2、听证会地点:东林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二、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一)本次价格调整的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东林龙泉水厂的供水价格。
(二)价格调整的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供水价格既要考虑供水企业的经营成本,又要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和低收入家庭的用水保障;同时统筹考虑水价调整的幅度与政府补贴的力度之间的关系。
2.优化水价分类。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789号)精神,供水价格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经营服务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等)和特种用水三类。
3.完善价格补偿与强化成本约束。合理调整供水价格,是维持供水企业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作为在一定区域相对垄断的供水企业,政府部门将强化对其的成本约束,严格控制不合理成本增长,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
(三)价格调整的理由
实施“双源供水”机制后,供水企业的制水及输配营运成本发生变化:由河网水转变为“双源供水”后,水质提高,购水成本增加,经成本测算,东林龙泉水厂“双源供水”后预测平均单位售水定价成本2.23元/吨(不含增值税)。
(四)价格调整方案
东林龙泉水厂按保本原则,并结合财政补贴综合测算,拟定如下价格调整方案:
1.综合平均水价每吨提高0.46元。具体组成: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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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供水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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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含污水费到户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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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价额度
(供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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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价后的
供水价格
|
含污水费提价后到户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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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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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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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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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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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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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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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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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
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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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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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
0.77
|
2.32
|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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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筑
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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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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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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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
|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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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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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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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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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
0.52
|
2.32
|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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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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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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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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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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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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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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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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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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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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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时间:拟2012年1月1日(用水时间)起执行。
(五)保障措施
供水价格的调整,将为企业的经营服务创造必要的条件,但也会对居民生活和企业带来一定影响。对本次价格调整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1.加大财政投入补助力度。本次价格调整幅度为0.46 元/吨,调整后综合水价为2.01 元/吨,按199.9万吨售水量计算,财政每年补助66万元。具体补助办法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73号精神贯彻执行。
2.实施低收入居民生活用水水费补贴。为不影响低保家庭的生活,本次价格调整后对低保困难家庭、享受低保补助金的残疾困难家庭、低收入职工家庭实施水费减免措施,即按每户每年60吨的水量实行水费返还。对低保边缘家庭按每户每年25吨的水量实行水费返还。
3.健全对经营企业的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水源监测预警联动机制,严格监测水源地水质状况,从源头上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出厂、管网等环节的水质检测,提高制水技术,确保饮用水质量。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管网建设,维护和更新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进一步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完善成本约束机制,促使企业加强成本核算,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调价影响分析
按东林镇2010年“一户一表”户数测算:每月均户用水5.5 吨,提价0.37元,家庭月均增支2.0元。从东林镇居民水费支出来看,居民对供水价格调整在经济上是能够承受的,价格调整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三、听证参加人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仲民 陆建伟 张 俊 沈爱庆 杨岁明 柏为灿
姚利勇 施金土 施海法 施新田 游金荣 游树荣
蔡应法 潘小宝 潘雅琴 潘新江
四、旁听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陆新仕 吴锦芳 费学根 莘伟荣
五、听证人名单
沈忠明 高菊英 徐 沥
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物价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