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9-27 来源:区教育局 [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积极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718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省教育大会精神,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地位,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进一步提高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水平,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力争在2025年,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国家级评估验收,为争创省教育现代化区奠定基础。根据对标排摸情况,确定如下整改具体目标:

1.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及以下,每个校区的学生总数,中小学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

2.每个校区的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和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备,达到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要求的配置标准。

3.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校际和各指标差异系数,小学不超过0.5,初中不超过0.45

4.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5.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三、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教育布局规划。积极争取市人民政府支持,协调湖州南太湖新区,在义务教育存量资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城镇化和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人口变化趋势,在编制《2018-2035年湖州市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中,贯彻落实“校区规模不超标、班额也不超标”的要求,进一步科学规划中小学布局,重点解决湖州中心城区和织里镇学校布局难题。

2.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根据《2018-2035年湖州市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加快中小学校建、扩、撤、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加强对农村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使义务段学校数学、科学、音体美仪器配备及计算机装备与校园网建设、班级多媒体装备、图书装备达到省定配置标准。加大校区标准化学校建设力度,力争使校区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95%以上。在制定调整机关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时,统筹考虑中小学教师,形成联动机制,确保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3.进一步创新教育管理举措。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师德放在首位,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名工程”为区域性教育拔尖人才的“孵化中心”,以中心组、青改组、命题组作为学科骨干培养的“成长基地”,扩大区域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完善“区管校聘”教师管理改革,健全校长、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机制,均衡城乡骨干教师资源。建立健全有利于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体制机制,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职务评审等方面进一步向农村倾斜。建立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制度,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加强“三残”儿童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的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机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按省要求建立资助制度,做到应助尽助、应免尽免。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完善区域质量监测机制。建立城乡教育教学研究联动机制,打造以成长共同体为平台的“区域联片协作体”研训模式。大力开展以学本课堂为内核的“互联网+义务教育”校本研训活动,通过“组团式研究、多模式推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完善学校教育质量考核办法,引导学校关注后30%学生学习情况,努力缩小校际间差距。完善学校发展性评价体系,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着力打造“一校一品”,推动学校自主发展、内涵提升。

四、工作步骤

根据工作安排,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对照指标找差距(20194-5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95号)精神,严格对照指标要求,排摸每一所学校的各项指标达标情况,摸清当前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精准寻找差距。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达到优质均衡目标整改清单》和《县级政府达到优质均衡目标整改清单》,列出每所学校(每项指标)未达标详情,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2.制定方案抓整改(20196-202312月)

根据排摸情况制定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实施方案,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在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的教育职责,将整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召开创建推进会,大力宣传创建意义,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根据整改清单中存在的不足,逐条细化整改提升措施,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建立倒逼机制,一校一策落实整改,确保在既定时限内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目标。

3.查漏补缺固成果(20241-8月)

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对照《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指标中有关“政府责任落实、均衡发展机制建设、均衡发展水平、均衡发展满意度”等方面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

4.积极申报迎评估(20249-202512月)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分析全区相关部门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资料、数据,形成《吴兴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自查报告》初稿后,经区政府审定,报市政府批准,于202412月底前向省教育厅上报督导评估材料。牵头部门建好评估台账资料,迎接国家、省实地评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吴兴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管理机制,将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有效落实。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实施情况,将列入区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的年度考核评价。

2.狠抓落实。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和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落实专人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高水平普及程度各项指标达标,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和辍学生劝返工作。在编制本乡镇(街道)规划时,要将中小学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中同步规划。维护学校治安和安全,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按有关规定承担新、改、扩建校舍任务。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加强相互之间联动,共同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3.强化指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及时了解创建工作进度,按照工作步骤,抓好各个创建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督查组,督查各乡镇(街道)义务教育工作,并指导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创建工作,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评估。

 

附件:1.吴兴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领导小组

2.吴兴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吴兴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领导小组

 

  长:陈  

副组长:金斌斌

  卢晓华(区府办)

李晓明(区府办)

慎小红(区委编办)

杨元江(区发改经信局)

张志宏(区教育局)

杨卫华(区财政局)

郭士忠(区人力社保局)

沈忠明(区住建局)

朱新民(区交通局)

简芬芳(区卫生健康局)

崔松文(区应急管理局)

章利民(区残联)

吴宇昕(区公安分局)

施伟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张志宏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明强(区教育局)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吴兴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编办:负责根据上级统一规定的编制标准和在校学生数核定学校教职工编制。

区发改经信局:负责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学校建设工程的规划立项指导;协助教育部门落实区域内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积极争取学校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区教育局:负责对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组织实施中小学学校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心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的有关规定,促进学校生源相对均衡;会同区编委办加强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建立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互派教师和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对口支教等教师互动交流机制,实现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的相对均衡;深化课程改革,创新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丰富德育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效。

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年度财力增长和教育发展需求实际,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到省定要求;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落实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政策;统筹安排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校标准化建设配套资金与项目资金;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管理。

区人力社保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教师队伍,加强对全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地为全区中小学配齐合格教师,并根据编制情况,及时补充。落实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改善教师待遇。

区住建局:在组织制定城乡中长期建设规划时要科学合理考虑中小学布点,规划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用地,按居住区规范配套建设,形成完整的教育设施网络;督促各乡镇(街道)将教育用地纳入建设规划;对于学校建设项目,本着从简、从快、服务至上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限时办理相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严把质量安全关。

区交通局:负责将通校公路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相结合,在政策范围内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对于学校接送线路的安全设施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并予以保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指定适当医疗机构,定期为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做好学校疾病预防工作,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中小学残疾学生肢体康复训练。

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安全各方面防范、检查、整治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工作。

区残联:认真做好持证适龄残疾人的统计,办理残疾人证等工作,并对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康复训练提供指导和帮助。

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加强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推进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扰乱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和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开展警校共建精神文明活动,选派优秀警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合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掌握新居民子女基本情况,督促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就学,保障新居民的合法权益。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将学校建设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并办理学校建设用地手续;对新建、扩建的民办学校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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