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0-14464 | 成文日期: | 2020-1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吴政办发〔2020〕56号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36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湖政办发〔2020〕24 号)要求,全面掌握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现就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科学评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对于制定科学实用的灾害综合防治区划、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有序有效组织开展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项工作,全面摸清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基本情况,进一步充实完善风险数据库信息,科学开展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范围和对象。本次普查覆盖我区行政辖区,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和居委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二)普查内容。根据我区自然灾害种类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
(三)普查时间安排。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0年12月31日。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我区普查总体分两个阶段实施:
1.普查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建立普查工作机制和工作团队,编制区级普查实施方案,落实普查工作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
2.全面调查阶段(2021至2022年)。统筹开展全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区级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全区普查成果。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吴兴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我区普查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我区普查实施方案,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同时由各部门抽调力量,成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班。区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区普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
任务完成后即撤销。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居委会作用,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查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政策标准统筹安排,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并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补助。
(三)坚持依法普查。本次普查原则上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开展各项专项普查,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开展。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上传数据,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发布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吴兴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
附件
吴兴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兆辉
副组长:黄大春(区府办)
施江红(区财政局)
沈国强(区应急管理局)
成 员:陆鸣霄(区民宗局)
金 军(区发改经信局)
陈明强(区教育局)
沈宏斌(区民政局)
黄 栩(区住建局)
顾昶辉(区交通局)
姚荣伟(区水利局)
孟华兵(区农业农村局)
谈黎伟(区商务局)
代 茹(区文广旅体局)
李 波(区卫健局)
方立鑫(区应急管理局)
周志刚(区市场监管局)
嵇金鑫(区统计局)
曹建强(区城投集团)
金中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郑焦光(区生态环境分局)
梅 勇(区大数据中心)
郑 文(区消防救援大队飞英消防站)
张龙超(区供电分公司)
童建新(电信吴兴分公司)
刘 昕(移动吴兴分公司)
谢建龙(联通吴兴分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由方立鑫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