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吴兴”建设目标,扎实推进依法执政、公开施政、廉洁施政、诚信施政,实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进建筑领域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工作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完善。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牵头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工作。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把依法行政工作和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完善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决策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所有涉法事项(含规范性文件拟定及合同签订等)都设置了合法性审查环节,在局法律顾问审查基础上,局办公室进行审查和论证,形成了依法决策的双保险制度。三是规范和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聘请浙江泽大(湖州)事务所律师为局法律顾问,为我单位业务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等。
(二)强化用法执法,促进依法行政。一是法律法规深入贯彻。深入贯彻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和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有力推动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落实《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办法》,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决策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省、市相关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现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常态化。2020年清理《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湖州市吴兴区城乡建设与交通局等部门关于城郊结合部农民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吴政办发〔2004〕34号)等规范性文件3件。二是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严格执行《湖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对辖区内在建在售的5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关于印发湖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点工程专项检查。依法处理信访投诉,今年已处理信访、12345热线3000余件,处理各类依申请公开12件。三是执法人员强化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做好建设系统执法人员信息维护工作,对执法证件进行年审,组织13名执法人员报名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
(三)妥善立法定规,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制定《吴兴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试行)》和《吴兴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补偿补助和奖励等规定(试行)》,为征迁工作提供规范依据,确保征迁顺利平稳进行。出台《吴兴区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方案》和《吴兴区美丽城镇建设若干扶持政策》等文件,明确重点任务。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单位政务、事务等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项目名称、权力类别、设定依据、清理意见等。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权力123项。其中,行政许可63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行政权力42项,联办事项4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三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别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落实“最多跑一次”、建立政务服务科,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集成审批的流程。依法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调整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时更新“两库一单”数据,扎实推进建设工程、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