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来源:区公安分局
  • 发布时间: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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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法制大队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总目标,以打赢执法质量翻身仗为具体目标,以执法改革为动力,以机制创新求突破,着力推进执法管理、执法监督、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推动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持续提升。现报告如下:

(一)、直面执法问题推进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通过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查问题、治顽疾、追责任,逐项破解制约执法工作的“瓶颈”和难点。一是规范办案区管理。今年来,法制大队常态化组织开展办案区执法安全网上巡查,对办案区登记不规范、嫌疑人人身检查不规范、单警讯问、辅警参与讯问、看管不规范等问题,第一时间通报并责令整改。联合督察大队对办案场所“四个一律”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及时排查、消除执法安全隐患。分局今年被市局通报传讯进入办案区未登记65人,8月来传讯不进办案区1人,根据市局执法整改通知,追究责任人朝阳派出所民警与教导员的执法过错,责令朝阳派出所召开民主生活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针对这一问题,分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局长马骁反复强调并确定各办案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法制大队与督察大队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杜绝问题再次出现。二是提升办案效率。依照全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四个一律”要求,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疑案精办,与检、法协调沟通,探索刑拘直诉、认罪认罚从宽等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规范程序。除个别扫黑案件与疑难复杂的经侦类案件,要求取保候审案件必须在六个月内办结,简单案件一个月内办结。因为没有交警醉驾案件办理,分局刑拘直诉案件较少。上半年,我局行政案件快办比率未达到省厅65%的要求,下半年,法制大队加强监督,跟踪管理,通过努力迎头赶上,十月,我局行政案件快办比率为74.77%。三是提升案件质量。案件质量是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今年法制大队紧紧把牢案件质量关,本着“一般案件随时指导,重大案件提前指导,疑难案件跟踪指导”的原则,做好全局各类案件的指导工作。今年法制大队审核刑事拘留931人,取保候审297人,检察院批准逮捕589人,移送审查起诉1000人,撤销案件114起,终止侦查32人。通过定期抽查行政案件,组织专兼职法制员集中交叉评查,既是对法制员的培训,也能及时发现行政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今年我局共有行政复议案件12起,行政诉讼案件12个,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诉讼败诉案件。

(二)、落实精细管控强化案管室建设。

    大力加强案管室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案管室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案管室牵引作用。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调整法制员队伍,除四个小派出所和埭溪派出所外,全部配备专职法制员,法制员必须在案管室坐堂办公,改变过去兼职不专职、专职不专管的松散型运行模式。分局一个月召开一次法制员工作例会,交流各单位当月执法工作重点及存在的困难,法制大队现场点评,并结合实际部署下个月工作,各派出所针对执法重点有的放矢,提升工作效率。二是明晰工作职责。各派出所案管室按照法制大队要求的案管室每日法制工作流程,进行每日巡查和案件审核等工作,对接处警、受立案、强制措施、涉案财物、办案区人员、执法台账等开展网上初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民警进行整改,形成“一日一清”的工作制度。三是开展常态化督导。法制大队以日常检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执法工作的全流程监控。法制大队每天对各派出所案管室工作进行督导,内容包括警情、案件初查情况,办案区人员超期未出所情况,涉案物品处理情况、罚款未缴纳催告的情况等。

(三)、夯实执法基础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好市局制定的《县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十条”》、《基层所队执法质量等级评定办法》,将执法质量作为衡量基层所队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落实好中层领导办案制度及执法办案积分制,定期对中层领导办案数量挂网排名,并纳入执法质效评定,切实将执法办案积分与奖优罚劣措施紧密挂钩。在办案中严格执行分局自行制定的《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关于取保候审审批及集体商议制度》等规定。为着力解决执法安全突出问题,制定《执法安全检查积分规定》、《关于执法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执法安全专项整治。二是提高执法素养。坚持组织民警集中开展法律应知应会考试,今年已组织青年民警、副所长、专兼职法制员等开展执法能力测试,测试后当场讲解试题,答疑解惑,效果较好。开展法制大队下所巡回送课,针对办案中的问题与办案民警面对面交流。建立答疑解惑钉钉群,全天在线解答民警提问。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实践活动,针对押解不规范问题,编纂视频,规范执法,为一线民警执法提供操作指引。三是倒查执法责任。联合督察大队,结合分局“双铁”行动,加大监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做到“问题发现在前、提醒建议在前、主动处理在前”。对于检察监督中确实存在执法过错的、被上级部门通报执法问题的,一律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今年已追究执法过错民警6人,开具执法建议书2张

 

               

                                

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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