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 2020-03-02 来源:区发改经信局 [ 字体: ]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受理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相关产业、能源政策;
二、符合《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三、在吴兴区辖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除民用建筑以外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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