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受理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相关产业、能源政策; 二、符合《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三、在吴兴区辖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除民用建筑以外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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