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东政发〔2020〕4号
东林镇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工矿商贸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居委会、社会治理工作站、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动力,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决定在全镇开展工矿商贸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要求,通过”一企一档”的户籍化管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等载体,明确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和不履行主体责任应当承担的行政、民事、刑事等方面的法律责任清单,督促全镇所有企业签订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倒逼企业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自觉,不断巩固夯实全镇安全生产基础。
二、专项行动范围
专项行动的范围覆盖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全镇危化生产、经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企业(高危行业),涉及有限空间、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场所和船舶修造、涉氨制冷(三场所两企业)等企业。小微企业产业园(经发改经信部门核定)、租赁厂房企业(厂中厂)及其他各类工贸企业可参照执行。
三、行动内容
1.按企业规模建立“一企一档”的户籍化管理档案(模板见附件1)并完善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数据中心系统,规模以上企业、高危行业及三场所两企业由区应急管理局建档,实行动态化监管;规模以下企业由乡镇(街道)建档,实行动态化监管;小微企业产业园(经发改经信部门核定)、租赁厂房企业(厂中厂)由运营(租赁)主体建档,实行动态化监管。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向列入专项行动的企业发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模板见附件2),督促企业签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承担未正确履行责任带来的相应法律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20年2月起至12月底结束,按照动员部署、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巩固验收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9日前)。各行政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动员和组织各类企业积极参与,要发动“网格工作站”和全科网格员参与此次行动,广泛开展专项行动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全面推进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各行政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级分类、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网格化排查方式,以镇社会治理办公室为主体,发动全科网格力量,集中精力全面组织开展“一企一档”的基础数据采集和告知书、承诺书送达签订工作,并督促企业对告知承诺内容进行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确保告知书、承诺书送达签订率100%,告知承诺公示率100%,并将信息录入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数据中心。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各行政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对本区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查找专项行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加以整改落实。对拒不配合基础数据采集、拒不接受告知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不履行承诺公示的,一律纳入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四)巩固验收阶段(12月底前)。各行政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在持续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构建形成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机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动态管理、长效管理。要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全面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工作制度
(一)分级复核制度。各行政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对属地的所有企业接受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及公示告知承诺情况进行普查,并开展“一企一档”户籍化档案的数据采集,按类别进行上报归档和留存归档。镇社会治理办公室对本级应建档企业进行梳理,指导做好数据采集工作。
(二)信息报送制度。各行政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自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相关汇总表(附件4)报镇社会治理办公室。联系人:姚荣光,电话:686766。
(三)情况通报制度。镇社会治理办公室每月汇总各片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措施。适时组织督查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考核验收制度。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纳入片区工作考核和网格员季度、月度考核和星级评定。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此项行动是年度全镇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各责任主体要把专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对照全镇专项行动统一部署要求,优化方案、细化分工、量化进度、强化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抓实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镇社会治理办公室将会同镇纪委督查室,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大专项行动情况的督查检查,督促各责任主体指导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告知承诺专项行动常态长效化开展。对工作推进不力、行动迟缓的,要约谈通报、跟踪督办。对因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将提请镇委镇政府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加强激励惩戒,确保行动成效。根据各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和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对积极主动开展承诺公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且成效显著的,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对未按要求开展承诺公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突出的,要纳入安全生产监管重点、不良信用管理,并向发改经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银监、工会等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附件:1.《吴兴区工矿商贸重点监管企业“户籍化”管理档案》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模板)
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汇总表
东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9日
附件1
吴兴区工矿商贸重点监管企业
“户籍化”管理档案
企业名称:
行业类型:
所属乡镇(街道)
建档日期:
目 录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
二、企业简介......................................................... 10
三、企业平面图及周边情况............................................. 11
3.1、企业平面图................................................... 11
3.2、企业周边情况................................................. 12
3.3、卫星定位位置................................................. 12
四、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13
五、企业主要生产设备................................................. 16
六、企业主要原材料................................................... 16
七、三场所三企业..................................................... 17
八、特殊作业活动..................................................... 17
九、工艺安全及设备设施信息表......................................... 18
十、企业基础管理情况一览表........................................... 19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简介
位置 | 周边情况 | 距厂界(m) | 备注 |
东侧 | |||
南侧 | |||
西侧 | |||
北侧 |
本企业离吴兴区人民政府约 公里,约 时。
四、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企业名称 | ||||||||||||||||||||||||||||||||
企业地址 | 占地 面积 | ㎡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经济规模 | □规上 □规下 □小微 | |||||||||||||||||||||||||||||||
行业类别 |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冶金行业 □有色金属 □建材行业 □机械制造 □轻工业 □纺织业 □商贸 □其他: | 职工 人数 | ||||||||||||||||||||||||||||||
安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安全管理员 | 联系电话 | |||||||||||||||||||||||||||||||
具备证件名称 | 发证单位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证件号码 | ||||||||||||||||||||||||||||
主要负责人证书 | ||||||||||||||||||||||||||||||||
安全管理员证书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 无 □ | |||||||||||||||||||||||||||||||
许可证书 | 发证单位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限 | 证书号码 |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三级 □二级 □一级 □未达标 | |||||||||||||||||||||||||||||||
标准化证书
| 发证单位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限 | 证书号码 | ||||||||||||||||||||||||||||
是否配备首席安全官或安全总监 | 是 □ 否 □ | 姓名 | ||||||||||||||||||||||||||||||
是否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 是□ 否□ | 姓 名 | ||||||||||||||||||||||||||||||
是否做过安全生产评价 | 是□ 否□ | 评价年限 | ||||||||||||||||||||||||||||||
是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 是□ 否□ | 服务年限 | ||||||||||||||||||||||||||||||
是否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是□ 否□ 体系正在构建中□ | |||||||||||||||||||||||||||||||
是否编制安全生产预案 | 是□ 否□ | 是否备案 | 是□ 否□ | |||||||||||||||||||||||||||||
消防设施
| □有□无
| □灭火器 □消防栓 □烟感 □自动喷淋 □自动报警 | ||||||||||||||||||||||||||||||
应急预案 及应急演练
| □有□无 | □ 每年应急演练 □每半年应急演练 □ 其它 | ||||||||||||||||||||||||||||||
危险化学品涉及情况 | ||||||||||||||||||||||||||||||||
□危化品使用 □危化品经营 □危化品生产 □危化品储存 | ||||||||||||||||||||||||||||||||
序号 | 危险化学品名称 | 储存场 所 | 最大存放量 | 年使用量 | 使用场所 | 现场安全设 施 | 备注 | |||||||||||||||||||||||||
是否涉及特种设备 | 是□ 否□ | |||||||||||||||||||||||||||||||
特 种 设 备
| 设备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设备注 册代码 | 检验结果是否正常进行检定 | 备注 | |||||||||||||||||||||||||||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 特种作业 | 姓名 | 证书号 | 有效期 | 备 注 | |||||||||||||||||||||||||||
是否参保安责任 | 是□ 否□ | |||||||||||||||||||||||||||||||
设备名称 | 型号 | 部门 | 是否正常使用 | 维修人员 | 备注 |
原材料名称 | 型号 | 使用部门 | 备注 |
三场所三企业 | 是否涉及情况 | 三场所三企业 | 是否涉及情况 |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 | 是□ 否□ | 金属冶炼企业 | 是□ 否□ |
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 | 是□ 否□ | 涉氨制冷企业 | 是□ 否□ |
喷涂作业场所 | 是□ 否□ | 船舶修造企业 | 是□ 否□ |
非常规作业活动(危险性作业)情况 | |||
非常规作业活动 | 是否涉及情况 | 非常规作业活动 | 是否涉及情况 |
高处作业 | 是□ 否□ | 动火作业 | 是□ 否□ |
受限空间作业 | 是□ 否□ | 抽堵盲板作业 | 是□ 否□ |
起重吊装作业 | 是□ 否□ | 动土作业 | 是□ 否□ |
临时用电作业 | 是□ 否□ | 断路作业 | 是□ 否□ |
其它非常规作业活动 |
企业工艺流程简图 | |
企业内部 危险工艺 | |
企业内部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 |
企业风险等级评定 |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
类别 | 基础管理要求 | 有、无建立 | 其他 | |
基础管理 | 资格证书 | 法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取证。 | 有□ 无□ | |
安全投入 | 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和安全投入台账。 |
有□ 无□
| ||
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 制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已上墙 | 有□ 无□ | ||
培训教育 |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有□ 无□ | ||
管理机构 |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 有□ 无□ | ||
责任制 | 建立并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 有□ 无□ | ||
设备设施管理 |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 有□ 无□ | ||
危险源管理 |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 有□ 无□ | ||
应急救援 | 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编制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 有□ 无□ | ||
隐患排查和治理 | 开展正常的隐患排查。 | 有□ 无□ | ||
相关方管理 |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 有□ 无□ |
附:各类证书复印件
附件2
吴兴区工矿商贸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219号)等法律法规,现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内容告知如下:
1.必须依法生产经营,保证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杜绝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杜绝违章指挥、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2.单位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落实、检查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到位。
3.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设置安全总监,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4.落实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明确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保证安全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未持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加强单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按规定编制安全风险辨识清单、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绘制本单位“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全面识别安全风险,有效落实管控措施。
6.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公示的闭环管理。按规定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规范作业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对交叉作业现场专人统一协调指挥,对发包工程项目、出租场所和设备的安全生产实行统一协调并加强监督。加强设施设备管理,保证正常运行,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建立应急管理队伍,储备必要应急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报告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
9.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挤占、不挪用。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范佩戴、使用。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10.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如果你单位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承担行政、民事、刑事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单位将被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关闭等;主要负责人将被警告、记过、撤职,罚款、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如发生一般事故的,最高被处以50万元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最高被处以100万元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最高被处以500万元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最高将被处以2000万元罚款。谍报、瞒报亡人事故的,对单位处最高500万元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最高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2.民事责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出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如相关违法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构成非法经营罪及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最高将被处以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数罪并罚,最高将被处以二十年有期徒刑。
东林镇人民政府
20 年 月 日
附件3
吴兴区工矿商贸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承诺书
本单位及本人郑重承诺,将依法履行告知书提醒的10个方面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如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愿意承担一切行政的、民事的和刑事的责任。欢迎社会公众对我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如发现隐患可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主动公开本单位涉及周边公共安全的事故风险,告知应采取的应急防范措施。
三、严格按行政许可规定组织生产、经营和建设。
四、汲取事故教训,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安全生产关切。
六、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
七、落实政府年度重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八、安全生产诚信经营的相关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备注:承诺书各一式四份,一份留存企业备查,一份在企业公示栏公示,一份报送乡镇(街道),一份报送区应急管理部门。
东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