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关于同意核发湖州吴兴新人类爱思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 来源:区教育局
  • 发布时间: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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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吴兴新人类爱思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的举办者:

你们要求设立民办学校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核发湖州吴兴新人类爱思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

 

该校系个人举办。举办者、法定代表人:任广媛。校长:王艳。该校面向社会招收小学及以上阶段学生,办学规模100人,开展中小学学科类教育培训活动。办学地址设在湖州市吴兴区龙泉街道高富路398号5幢一楼;办学场地建筑面积442平方米。

 


同意核发湖州新人类博学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

该校系个人举办。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李国英;校长:唐月凤。该校面向社会招收中学阶段学生,办学规模100人,开展中学学科类教育培训活动。办学地址设在湖州德清路362-9-10号一楼,362-11.12.13一楼和二楼中间层;办学场地建筑面积370平方米。

 

同意核发湖州市吴兴区培文实验学校办学许可证

该校系法人举办。举办者:湖州市培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扬华;校长:宋业成。该校面向社会招收小学、普通初中阶段学生,办学规模1700人,开展全日制小学、普通初中学历教育。办学地址设在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388号;办学场所建筑面积38378.57平方米。

 

同意核发湖州市吴兴区大承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

该校系个人联合举办。举办者:王孙博、晏梓晶;法定代表人:王孙博;校长:李慧芳。该校面向社会招收中学阶段学生,办学规模100人,开展中学学科类教育培训活动。办学地址设在湖州红旗路1号湖州大厦三楼301室-308室;办学场地建筑面积360平方米。

  

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举办者必须依法到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法人登记,到税务、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招生、收费、教育教学等方面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管理。

 

举办者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队伍,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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