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教育局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 来源:区教育局
  • 发布时间: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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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吴兴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有力提升。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健全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领导小组及成员的各项职责与分工,强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配置,制定并落实专人负责制度,完善各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二是健全法治制度。根据《2020年度法治吴兴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积极谋划制定吴兴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纳入2020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发《全区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度吴兴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提升法治素养。制发《2020年度吴兴区教育局学法计划》,充分发挥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全年共开展领导班子学法9次。局班子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常态化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廉播荐读”等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外聘法律顾问参与制度。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律师共参与局机关重大事件商讨、文件审查、决策参谋、法律咨询等事项5次。做好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的更新迁移和信息登记录入等工作。二是规范重大决策合法审查制度。2020年对湖州市中心城中小学施教区进行调整,针对该重大行政决策调整,开展了社会风险评估,征求相关小区业主、家长、街道、社区领导意见,并报政法委备案。三是规范培训机构严格审批制度。根据《关于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设立与变更的操作流程,全年共核发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37家,进行项目变更机构15家,终止办学机构4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在职在岗执法人员13人持证率100%。四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2020年吴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0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73条,比2019年增加了82%。其中,积极对标对表完成“两化”新版块信息录入,共计在3部分领域、12个大类、37个子类中录入信息253条。

3.提高法治宣传实效。召集全区教育系统校园级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组织新提任干部集体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对局机关干部及校园长廉政提醒谈话,常规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等活动,增强校级领导干部依法从政意识。通过召开师德师风教育大会,与全区教师签订承诺书等,增强教职工依法从教意识。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抓实“法制教育宣传月”“禁毒宣传月”等普法专题活动。开展全区中小学“学宪法讲宪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活动参与率100%。组织全区“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承办湖州市“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5人获市一等奖,1人参加全省法治知识竞赛获一等奖。

工作取得实效的同时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局机关各项法治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强主动性;三是在规范性文件认定、重大行政决策、依申请公开等问题上,还需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在今后工作中将会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适应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展趋势,加强业务人员相关培训学习,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规范机关办公程序,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的信息及时、高效,符合标准。严格规范公开内容,先审查、后公开。梳理区教育局分站点各法定栏目需公开信息范围及内容,对既有的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进行定期更新完善,保证政务公开信息实效性和完整性。

2.规范做好网上招生报名工作计划2021年对湖州市中心城中小学施教区调整等重大行政决策调整,由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并报政法委备案。基于城市数字大脑吴兴平台,率先建成吴兴区教育预决策驾驶舱,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探索招生报名“智治化”发展。做好新生录入工作,严格落实“人籍一致”和“严控班额”,规范转学程序,简化学籍异动证明材料。继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时排查学籍系统中疑似辍学学生情况。确保义务段特殊儿童100%建立学籍。

3.依法做好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制定年度计划,分季度按比例实施抽查检查,并公示抽查结果。及时完善《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的录入更新,接受监督与检查。实行培训机构年检、“星级”评定、“黑白名单”公布等机制,不断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一旦查实办学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严格整改落实,不断提升社会对民办教育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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