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发布时间: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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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一)执法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调查条例》、《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地方性法规依据

《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浙江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

《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

(4)部门规章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土地督察暂行规定》、《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二、执法流程

(一)外部行政程序

1、一般程序 (普通程序)

 


  

2、听证程序


  

3、简易程序


 

(二)内部工作流程

1、一般程序

 

2、简易程序

 

(三)执法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科(监察大队):组织起草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的有关政策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行政;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查处全区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领域违法案件,负责全区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配合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和规划核实工作;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大队执法人员数量四人。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一)2019-2020年季度卫片工作。一是全力推进2019年季度卫片查处整改工作。为力争创建省级无违建区,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强化措施,利用“美丽吴兴”考核机制,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抓卫片查处整改。针对政府性道路工程违法总量大的严峻形势,对织里镇鹏飞路、东安路、长安路和康泰路等9条道路已完善用地手续,涉及面积206.92亩,耕地147.04亩,切实降低违法用地总量(总面积降为98.16亩,耕地36.8亩)。二是有序推进2020年季度卫片工作。①及时调整成立了卫片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制定了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对象、任务和有关标准要求。②坚决贯彻对个私工业违法和占永农违法坚决实施零容忍的指导思想,发现后第一时间落实整改,不能整改的纳入美丽吴兴月度考核,直至消除违法状态。经判定,2020年1-3季度我区共涉及图斑272个,其中违法图斑2个,面积10.71亩,耕地7.36亩。分别为湖东街道中塘路及南塘北路(面积10.3亩,耕地7.25亩,且与2019年季度卫片重复)和妙西镇五星村公共停车场(面积0.41亩,耕地0.11亩),均已查处到位。

(二)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经省委巡视发现,2015-2018年期间,我区已立案查处但未执行到位的土地违法案件有288宗,面积925.33亩。前期已逐宗制定分类处置方案,通过“安排指标补办一批、拆除复垦整改一批、“一户一宅”完善一批和挂账消化一批等“四个一批”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全区需拆除51个项目中,已拆除48宗,补办用地手续2宗;需完善手续120个项目中,已完善92宗,除去7个纳入东林镇全域整治范围另行处理外,其余因规划等原因需逐年消化解决;整改率为83%。

(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方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研究拟订《吴兴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对整治任务、工作步骤、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内容予以明确。同时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区府办主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法院常务副院长为副组长,高新区、各乡镇、环渚街道、湖东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迅速部署,全面开展排摸。9月4日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摸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省下发的第一批3456个疑似问题图斑进行重点核查,后陆续结合省下发的第二批2857个疑似问题图斑和部下发的第三批3979个疑似问题图斑进行全面核查,在各乡镇(街道)内部进行初步梳理后,10月下旬集中对乡镇(街道)拟上报数据进行内业会审,10月30日-11月11日,对上报数据进行了集中系统录入。11月20日,根据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摸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区再次要求各乡镇(街道)责任主体进行一轮地毯式排摸核对比对,确保高质量完成排摸工作任务。经核实,全区共上报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系统364宗,面积232.4亩,其中占耕地204.27亩,占永久基本农田32.26亩。其中第一类属住宅类200宗,面积100.5亩,耕地86.67亩,永久基本农田18.86亩,主要为农民新村、辅房和宅基地等,其中属于农民新村5宗,辅房91宗,宅基地中一户一宅的51宗,属一户多宅的53宗;第二类属公共管理类112宗,面积75.9亩,耕地69.15亩,永久基本农田9.13亩,主要为农村文化大礼堂、垃圾房和变电房等;第三类属产业类52宗,面积56亩,耕地48.45亩,永久基本农田4.26亩,主要为存量个私工业和农家乐。

(四)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问题排查层级责任制度,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是此次行动排查整治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聚焦“违建”和“位置”两个要害,对重点区域实行拉网式清查。同时对前期自然资源部下发的3个疑似图斑和1个信访举报线索,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6个2018年11月之后的疑似图斑、29个2004年—2018年11月的疑似图斑和39个五大重点区域供地项目逐宗进行了实地核查。截至目前,我区共排摸纳入违建别墅清查整治范围项目2宗,面积47.11亩,其中妙西成校实训基地项目(14幢),符合妙西镇城乡建设规划,已由执法部门全部没收、移交妙西镇政府,并已腾空停止使用;珍珠泉慢生活驿站项目(18幢),妙西镇政府已拆除2幢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建别墅,占地464.2平方米,建筑面积827.7平方米,其余16幢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建别墅已予以没收,并已腾空停止使用。上述整改工作通过了上海督察局和省市检查验收。

(五)自然资源法规和信访工作。一是顺利推进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根据省厅、市局和区委区政府信访维稳工作安排,特别是重点时段的高要求、强任务,我局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信访维稳工作有序推进。①开展隐患清理排查工作。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思路,对我区历年来存在的尚未彻底化解的各类涉土涉矿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排查,并实行清单式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尚未发现重大信访事项和重点信访人员;②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特别是在重点时段,分局制定了严格的领导带班值班制度,24小时轮流值班,第一时间掌握信息来源,确保不离岗、不脱岗;③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积案化解标准严格落实责任,对涉及我区的1宗信访积案已完成程序终结的资料整理工作,省厅也已审核通过。二是全力做好“阳光信访系统”处置工作。1-11月,我局共受理12345政府阳光热线161件,其中按类别统计:不动产登记15件(主要为登记发证问题),规划测绘122件(主要为天澜湾、天际玖墅和奥克斯朗庭等新小区交付后产生的与规划不符的问题),违章建筑14件(我局根据情况变化受理了半个月的涉及违章建筑认定的单子,现已不受理),其他10件(主要为林业上动物救助、土地征收等)。根据“阳光湖州服务指数”测评办法,截至目前,我局即时响应率、及时反馈率和有效办结率均为100%,满意率为97.79%。三是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案件。随着近几年征地拆迁的迅速增加,带有个人利益纠葛的行政争议案件时有发生。1-11月,我局共受理行政争议案件3件(诉分局在原乡小镇项目中不履行法定职责),均为行政诉讼案件上诉案件,已驳回上诉。从前期处置情况分析,虽然我局应对经验不足,但在市局的指导下,加上分局聘请的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协助,案件处置较为顺利。

    (六)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从巡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监察大队工作的核心。为此,分局专门为大队配备了一台执法车,大队也制定了清晰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度,每人联系两个基层所,每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细化巡查内容,切切实实把巡查工作抓深、抓细、抓透,帮助所里解决实际困难,督促所里工作人员强化履职。二是强化部门协作机制。继续深化与区“三改一拆”办的信息共享机制,积极配合无违建区创建工作,将新增违法用地、卫片中未整改到位的个私工业违法项目和法院作出裁定后仍未执行到位的案件等全部以区“三改一拆”办名义下发乡镇,借势借力,进一步推动整改。与区纪委(监委)和审计局深化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对涉及的政府性违法项目或党员干部的问题一律及时移交,充分实现信息共享。

(七)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2020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538件。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2020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3件,2019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71件,同比上年度下降81.69%;罚没总额93.7537万元,2019年度罚没总额106.1416万元,同比上年度下降11.67%。没有因为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3.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2020年度行政确认65808起。没有因为行政确认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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