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1-06913 发文时间: 2021-02-05 16:24: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吴政发〔2021〕4号 ​ 发布机构: 吴兴区人民政府
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区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火灾等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将湖州创兴包装有限公司、湖州市余家漾小区、湖州奥奇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州织里领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湖州织里罗曼蒂克商务宾馆和湖州织里徐建通副食店6家单位列为2021年区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详见附件)。

各督办单位、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督办职责,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严格落实隐患单位的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隐患在期限内整改完毕。

附件:吴兴区2021年度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吴兴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6日



附件

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明细表1

填报单位:   吴兴区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人:  马翔      

单位名称

湖州创兴包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泽浩

联系电话

15067268811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分区创新路699号

建筑基本情况

该单位共有5间厂房,其中1#车间地上3层,建筑高度17.73米,建筑面积为4875.26平方米,使用功能为多层丙类厂房;2#车间建筑高度17.55米,建筑面积为3998.47平方米,使用功能为多层丙类厂房;3#车间(含连廊)地上3层,建筑高度为17.55米,地上3层,建筑面积为6629.84平方米使用功能为多层丙类厂房;4#车间地上3层,建筑高度为17.55米,地上3层,建筑面积为7903.45平方米,使用功能为多层丙类厂房;新建5#车间地上3层,建筑高度为17.55米,地上3层,建筑面积为5309.59平方米,使用功能为多层丙类厂房。5个车间均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

火灾

隐患

情况

1、消防水泵瘫痪不能正常联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喷淋泵瘫痪不能正常联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违反《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4、1号车间封闭楼梯间设置门洞,破坏原有封闭楼梯间形式,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4.2条之规定;

5、1号车间一层排烟窗全部被遮挡,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5.2条之规定;

6、1号车间二层办公室设置吊顶遮挡原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头、喷淋喷头,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3.1和8.4.1条之规定;

7、部分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损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建议整改期限

2021年10月31日

建议督办部门

埭溪镇人民政府


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明细表2

填报单位:   吴兴区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人:   沈超   

单位名称

湖州市余家漾小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13735396661

地    址

吴兴区新华路718号

建筑基本情况

该小区于2004年建成,整个小区面积35万平方米,共有27幢高层住宅,20幢多层住宅。

火灾

隐患

情况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不能正常联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违反《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4、高层建筑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灯具损坏或缺失超过3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5、高层建筑消防车道被占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6、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联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建议整改期限

2021年10月31日

建议督办部门

飞英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


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明细表3

填报单位:   吴兴区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人:   陈振一   

单位名称

湖州奥奇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晓静

联系电话

18605827888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湖织大道755号4幢厂房-2

建筑基本情况

该建筑为湖织大道755号4幢,共2层,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首层局部和二层为湖州奥奇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其中首层为仓储区,第二层为生产车间。

火灾

隐患

情况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显示面板损坏,无法联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

2、洁净厂房隔墙采用泡沫夹芯板,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2.1条之规定;

3、共计5扇防火门缺少顺位器、闭门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

4、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违反《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5、部分库室无报警探头保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项。


建议整改期限

2021年10月31日

建议督办部门

高新区管委会、区发改经信局


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明细表4

填报单位:  织里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人:   俞高   

单位名称

湖州织里领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金华

联系电话

13306726818

地    址

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北阿祥路东

建筑基本情况

厂区内共三幢建筑1#车间,3154.91平方米,工业厂房;2#车间,4690.49平方米,工业厂房;3#车间4114.46平方米,工业车间。

火灾

隐患

情况

1、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部分电线未穿管敷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4、使用可燃材料装修,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第5.1.1条规范。


建议整改期限

2021年10月31日

建议督办部门

织里镇人民政府、区发改经信局


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明细表5

填报单位:  织里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人:  赵玮  

单位名称

湖州织里罗曼蒂克商务宾馆

法定代表人

曹火荣

联系电话

13706726522

地址

湖州市织里镇富民南路555号

建筑基本情况

该场所位于湖州市织里镇富民南路555号,建筑面积2796平方米,地上第一、三至七层,使用性质为宾馆,钢筋混凝土结构,二级耐火等级。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火灾

隐患

情况

1、消火栓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消防喷淋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消防水泵不能进行联动启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建议整改期限

2021年10月31日

建议督办部门

织里镇人民政府


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明细表6

填报单位:   织里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人:   王彦平   

单位名称

湖州织里徐建通副食店

法定代表人

徐建通

联系电话

15958350555

地址

湖州市织里镇中华路北侧

建筑基本情况

该建筑为地上5层混合结构,1-2层为商业(房产证显示),3-5层为住宅,其中1-2层使用用途为,超市面积2448.56平方米。

火灾

隐患

情况

1、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设置卷帘门,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6.4.11条规定;

3、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可燃材料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或安装电气设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4、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第5.1.1条规范。

1、超市与仓库未设有效防火分隔;

2、超市内设置儿童活动场所大于50平方米未与其他区域设置有效防火分隔。

建议整改期限

2021年10月31日

建议督办部门

织里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