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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交通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来源:区交通局
  • 发布时间: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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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公开施政、廉洁施政、诚信施政,为加快我区高质量赶超发展,现根据《中共湖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法治湖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湖委法办发〔2020〕9号)要求,对照《2020年湖州市吴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着力加强法治政府组织领导。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协调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法律知识;积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积极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严格交通法制监督管理。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们要求行政审批做到事实清楚、明确许可办理流程,认真做好审批项目的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管理不缺位,服务更到位,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今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我局行政许可共计38件,行政许可准确率达到100%。因交通系统机构改革,我局不再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我局能主动配合市公路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大公路超限运输治理、“两路两侧”和“四边三化”等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进青菱线非现场治超执法系统的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土建改造,设备改造正在准备中,预计2020年初完成建设投入使用。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完善“最多跑一次”改革,2020年,交通工程建设审批项目取得新成效,共公布事项16项,均已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且线上线下办事渠道全面接入“好差评”系统,所有事项均为即办件,线上办理率为100%,共办理事项140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覆盖率100%,“跑零次”事项占比100%。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不够充实,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薄弱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带头压实责任,推动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湖州、法治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湖州市吴兴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等相关规定办法,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记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同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针对项目审批手续多、耗时长等问题,再造审批流程,打通数据孤岛,建立全流程审批系统;我局办理事项为16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其中3项为投资条线),其他行政事项5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截至目前,均已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且线上线下办事渠道全面接入“好差评”系统,所有事项均为即办件,线上办理率为100%。

(二)带头学法用法,强化法治意识。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培训、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全面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政务处分法》和交通工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抓好了新颁布实施的《浙江省公路条例》学习贯彻。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建设法治吴兴的决策部署,着力强化自身及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及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带头依法决策,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不断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依法决策的水平。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多环节决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经费5000元以上的开支事项、有关班子分工、人事安排、用工招聘等事宜,均召开班子(党组)会议,集中讨论决策,并邀请纪检五组参与全程监督。2020年,召开班子会议9次,商议重大事项80多件;依法依规在吴兴政府门户网公布信息25条、吴兴交通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19条;并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全年办理行政许可38件,无决策文件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情况。

(四)带头认真普法,营造法治氛围。分类分层推进普法工作,通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主题党日、专题学习等形式,组织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运输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知识培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结合深化“洗楼”、“雷霆行动”、“铁拳行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路政宣传月”、“三服务”活动等,深入基层、企业、群众做好相关法规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8月份,在治超点、公路驿站等场所悬挂《浙江省条例》横幅15条;向各乡镇街道、企业分发《条例》宣传册160份,宣传《条例》内容,强调超限运输的新标准、严禁超限运输等内容,增强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累计摆放宣传展板2块,出动宣传车辆16辆次,开展现场咨询宣传5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3余次。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专题学习、媒体宣传等结合出台的《浙江省公路条例》,专题开展公路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高水平推进法治吴兴建设。

(五)带头遵纪守法,践行法治建设。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36条办法”、市“28条办法”,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例,同时按规定认真参加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坚持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管教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持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保持党员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化改革法制保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及本单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依法行政、依法治区和建设法治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进一步健全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者作出决策。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法治政府水平。突出政治主线,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交通运输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全面”、坚定“四个自信”,建设模范机关,建设一流的交通管理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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