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收费标准、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 2022-01-10 来源:区公安分局 [ 字体: ]

收费标准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为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为每证40元。浙价费[2004]64号。

 

常见问题

1

问:居民身份证申领对象有哪些?

答: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民身份证

2

问:身份证办理费用是多少?

答:申领、换领20元;证件损坏换领、补领40元;临时身份证10元。

3

问:捡到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后怎么办?

答:公民应注意保管好本人居民身份证,避免居民身份证因丢失、被盗而被冒用的安全隐患问题发生。居民群众捡拾到丢失的居民身份证,应及时就近交到公安派出所。

4

问: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是多长?

答:16周岁至25周岁的有效期为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有效期为20年;46周岁以上的有效期为长期;16周岁以下的有效期为5年。

5

问:身份证办理期限?

答:一般1个月。在办理过程中急需身份证用的,可在办理二代身份证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临时身份证

6

问:本省户籍人员可否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答:户口登记在我省,已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因证件有效期满、损坏、丢失的,可在省内任一户籍派出所(含办证中心)采集人像、指纹信息,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7

问:省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有哪些不予受理情形?

答:1、申领人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未提供申请材料或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经审查难以查实其身份的; 3、申请材料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 4、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5、采集的指纹信息与原登记的信息比对不一致的; 6、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以及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7、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8

问:公民怎么领取居民身份证?

答:根据公民意愿,公民可以自行到办证窗口领取;居住本省的公民,也可选择邮政快递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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