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2-00281 | 发文时间: | 2022-01-19 08:52: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卫健局 |
1月18日0—24时,新增无症状感染者9例(其中厄瓜多尔输入3例,伊拉克输入2例,英国输入1例,坦桑尼亚输入1例,埃及输入1例,美国输入1例),已排查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无新增确诊病例。截至18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098例(境外输入病例345例)。 许昌市:禹州市。 安阳市:汤阴县。(从12月25日起追溯) 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从12月10日起追溯) 金华市:永康市石柱镇前锦村下陈自然村、永康市增杰衡器厂、永康市一凌工贸有限公司。(从1月1日12:00起追溯) 信阳市:固始县(从1月3日起追溯)。 周口市:太康县(从12月28日起追溯)。 商丘市:睢阳区。 安阳市:文峰区、滑县、安阳县。(从12月25日起追溯)内黄县(从1月7日起追溯)。 西青区。 河西区。 滨海新区。 南开区。 陕西省 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街道,长安区郭杜街道、韦曲街道,高新区丈八街道、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斗门街道。(从12月10日起追溯) (三)3天居家健康观察+11天日常健康监测 浦东新区航头镇、宣桥镇。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区、高新区、西咸新区。(从12月10日起追溯) 注:如未明确健康管理措施追溯期的,从公布期起往前追溯14天。对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密切接触者(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 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结束健康管理。 入境来湖返湖人员(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 即在第一入境地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符合解除隔离条件来湖返湖的,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加7天日常健康监测。河南省 陕西省 天津市 津南区。 上海市 静安区:静安寺街道愚园路228号(从1月4日起追溯)。 浙江省 河南省 郑州市:中原区、管城回族区、金水区、二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高新区。 天津市 广东省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街道;罗湖区清水河街道。
中山市:坦洲镇。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天津市 除“14+7”健康管理地区以外区域。 河南省 许昌市、安阳市除“14+7”健康管理地区以外区域、郑州市除“14+7”健康管理地区以外区域和未乘坐客运航班短时间途经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人员。 上海市 北京市 朝阳区平房乡、海淀区上地街道。 上海市 静安区静安寺街道(从1月4日起追溯)。 浙江省 金华市永康市石柱镇(从1月1日12:00起追溯)。 陕西省 广东省 深圳市、中山市、珠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