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2-14339 发文时间: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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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兴区“培优育精”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聚焦“奔跑赶超”,锁定一批基础优、创新强、潜力大的“培优育精”企业在深入排摸、实地走访的基础上,由区发改经信局牵头起草,并征求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经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吴兴区“培优育精”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送审稿)。

主要内容

计划》由总体思路培育目标重点举措、扶持政策、保障措施部分内容组成。

(一)总体思路锁定一批基础优、创新强、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全面实施技术创新、绿色智造、人才支撑、金融保障和市场拓展五大赋能行动,进一步促进创新要素加速集聚、发展动能不断增强、企业素质显著提升、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不断做强全区工业经济中坚力量,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培育目标:一是推动稳定成长。2022年,培优育精企业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并培育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1家,5亿元以上企业3家;到2024年,培育产值20亿元以上企业1家,10亿元以上企业3家,5亿元以上企业10二是做大税收贡献。2022年,培优育精企业税收同比增长10%以上,培育税收2000万元以上企业1家,1000万元以上企业3家;到2024年,培育税收超5000万元以上企业1家,2000万元以上企业3家,1000万元以上企业10家。三是突出专精特新。2022年,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5家,省隐形冠军2家,40%以上企业培育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2024年,累计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省隐形冠军5家,80%以上企业培育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重点举措一是技术创新赋能鼓励培育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202490%以上培育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5家。建立健全企业R&D投入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培育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培育企业开展产品创新,做精做优主导产品,并凭借主导产品的特点、优势,逐步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提升产品附加值。二是绿色智造赋能引导培育企业加大智能化设备投入,鼓励企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到2024年,所有培育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改,培育打造市级以上未来工厂5家、智能工厂10家和数字车间10家。持续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到2024年,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2家、省级绿色低碳工厂3家。引培一批云上企业2024年,培育云上企业20家。三是人才支撑赋能实施企业家精准培训工程,引导企业家对人才工作真重视,发挥企业人才指数评价在人才引育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突出企业创新主体,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实行双聘引才。深化制造业领域产教融合,开展人才订单式定向培养,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的共性难题,推广平台共享工程师人才模式。四是金融保障赋能建立培优育精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鼓励金融机构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培育企业各类基金对接,带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培优育精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鼓励企业抢抓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契机申报上市,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培优育精企业上市挂牌融资。五是市场扩展赋能推动培优育精企业打造提升自主品牌,引导企业打造浙江制造精品。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企业参与线上、线下各类展会,指导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开拓国际市场。引导我区链主型企业,对培优育精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以产业协同的方式、互惠互利的原则,以龙头带中坚,形成区内企业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10条扶持政策:1.实施企业评价激励机制。列入培优育精培育名单的企业,每年根据产值、税收、研发等多维度对培优育精企业进行考核评价,取前五名为成长奖,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评价前50的企业实施设备投入、研发投入、数字化改造差别化政策。

2.鼓励企业优化设备投入。对评价前50培优育精企业生产设备(含软件)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零土地技改项目,及生产设备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独立供地项目,区奖励额度在原比例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区奖励封顶提升200万元。

3.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评价前50培优育精企业,对年度新增研发费用在 100 万元(含)以上、增幅高于全区平均且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 3% (含)以上的企业,对增量部分区奖励额度在原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奖励30万元。对企业自主研发并授权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引导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对评价前50培优育精企业进行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改造,投资额在500万以上的,优先列入高质量发展标杆或重点项目计划,区奖励额度在原比例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奖励300万元。

5.鼓励企业拓展外贸出口。对企业当年度机电高新产品一般贸易出口增量达到500万美元以上,增量部分给予1美元不超过0.05元(提高0.02元)奖励,其余产品予以减半奖励。

6.支持企业标准创新。对由列入培育名单的企业为主起草国际、国家标准的,每个标准分别一次性奖励60万元、40万元;对参与起草国际、国家标准的(排名前五),每个标准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为主起草浙江制造标准的,每个标准一次性奖励15万元。

7.畅通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培优育精企业优先纳入行业+金融白名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评价前50培优育精企业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一对一的定制化信贷产品,每家企业给予不低于500万元的信用贷款额度,区财政按照贷款额度的3%给予贴息补助。

8.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列入培育名单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对列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区奖励额度在原基础上增加10万元,即一次性奖励60万元;对列入省级隐形冠军,区奖励额度在原基础上增加5万元,即一次性奖励35万元。

9.鼓励企业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育。列入培育名单的企业,当年新引进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区奖励额度在原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10.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创新实施培育企业共成长计划,每家企业安排区级经济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一对一联系,持续研究企业发展路径、难点,对企业存在问题建立直达解决机制。每季度召开比拼例会,聚焦企业服务需求,分类助推企业发展,激励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保障措施。成立“培优育精”企业培育专班,统筹推进全区“培优育精”企业培育工作。创新实施培育企业“共成长”计划,每家企业安排区级经济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一对一”联系,持续研究企业发展路径、难点,对企业存在问题建立直达解决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制定“培优育精”企业专项扶持10条政策,对企业设备投入、研发投入、数字化改造等奖励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奖励比例,在资金、土地等要素方面给予支持,营造全社会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20221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1231日。对同时符合本政策多项条款或同一事项与其他政策条款有重复的,按最优惠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