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03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 字体: ]

                                            

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

 

织里分局、各所相关科室、行政执法队,相关承检机构:

根据《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市监食检〔2022〕29号)要求,结合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33        

 

 

 

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全食品安全

抽检监测计划

 

2022年,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2500批次,根据市级总体安排,主要包括食用农产品专项和一般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两个部分具体抽检安排和内容等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并结合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求确定。

一、工作目标

“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省、市、局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均衡推进,深化抽检改革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抽检监测靶向性和精准性。加强协同联动,发挥抽检监测的排查隐患、控制风险、预警交流能力,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朝着精准化、科学化、成果化的方向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以高风险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以连续问题企业和隐患地区为重点区域,以传统节令和集中上市时间为重点时段,加大对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的抽检力度。

(二)明确抽检事权。按照省局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辖区监管实际需要和总体安排,重点抽检农贸市场、区属学校食堂、中型及以下餐饮单位、“三小一摊”以及少部分产品单一、工艺简单食品生产企业等,做到既确保抽检覆盖面又有所侧重

(三)实施抽检分离。严格落实省、市抽检改革要求,着重突出“抽”与“检”分离,抽检任务均由执法人员通过“双随机”进行抽样,上级食用农产品抽样任务需属地市场监管分局(所)派2名执法人员全程参与。完善抽检样品交接和实验室内部流程规范,各承检机构全面实施实验室盲检。

(四)强化闭环管理。积极推动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进一步完善提升,严格按照省局和市局关于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核查处置措施。对抽检发现存在区域性、系统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清除风险隐患,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三、工作任务

根据省局和市局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常住人口数量和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需求,全年区本级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按照总批次数不少于3.5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数不少于1批次/千人的要求安排一般食品抽检任务2190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310批次。同时,全年抽检任务还将结合区域隐患和“月月有行动”专项治理工作,将“你点我检”、举报投诉、执法抽检、食品安全舆情等反映的问题纳入食品抽检计划,加强对风险隐患环节及区域专项抽检以及问题企业及产品的跟踪抽检,具体批次由食品安全协调科根据实际需要,在监督抽检计划中调剂。

1.抽检对象和项目。采用“双随机”形式,结合属地监管需求选取抽检对象,重点为“三小一摊”、商超市场中型餐饮等单位的重点隐患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除总局要求抽检的食用农产品外,其他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品种与检验项目参照市局,预包装食品加检产品明示执行标准以及标签中有限值、含量技术要求的理化质量指标项目和食品标签;散装食品加检致病菌。

2.抽样品种。优先选取高风险食品、餐饮自制食品、区域特色食品、连续2年以上未覆盖生产企业及食品、上一年度抽检不合格企业及食品等,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全覆盖。同时,将针对节令期间(春秋季开学、清明、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食品安全、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以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粽子、清明团、月饼、绿豆糕等地产节令食品开展专项抽检。

3.抽检时间和频次。普通食品根据上述重点安排和历年实践规律,开展常态化抽检;食用农产品根据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情况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其中每月对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大宗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原则上覆盖辖区主要农贸市场。各季度抽样及检验进度占全年批次的比例控制在20%,30%,30%和20%,有效保证时间、区域上均衡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根据全区抽检监测计划要求和具体任务安排,及时、准确地做好被抽样单位名单报送和数据报送工作,合理安排抽样力量,确保抽检任务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总任务数的50%,9月底前完成总任务数的80%,11月上旬前完成全部抽样。食品抽检工作考核将继续纳入区对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和区局对分局(所)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抽检不合格率(除去餐饮具)指标纳入今年“三比一讲”活动,各分局(所)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率要求不低于2021年全平均不合格率。

(二)强化风险治理。各单位要结合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和辖区产业特点,全面深化“检研协同”“检管结合”“检打联动”,主动开展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提高风险隐患研判能力,确保“抽、检、研、处”一体化精准管控到位,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水平。同时,在核查处置过程中,要持续深化“三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和帮扶,准确告知不合格企业复检异议的权利及申请要求,确保执法流程合理合规。

)依法核查处置。单位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做好查封召回、异议复检、立案调查及公开公示等各项工作,确保核查处置率、按时办结率、立案率3个100%,处罚率不低于65%。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严肃工作纪律。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监督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监督抽检的信息,不得在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和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单位在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工作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食品安全协调科联系,联系人:闵杰;电话:18205722898

 

附件:

附件1-2022年吴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及项目表

附件2-2022年吴兴区食用农产品专项检验项目表

附件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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