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2-05423 成文日期: 2022-0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吴政办便函〔2022〕7号 发布机构: 吴兴区人民政府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兴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9 21:26:59

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区直各单

为促进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助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0〕195号)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区开展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坚持正确导向、需求引领、互联融合、创新发展,做强主账号,整合淘汰一批受众面小、运营效果弱、保障能力差的弱账号,打造区域"1+N"精品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及解读回应平台、更加高效的政民互动渠道和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全面提升基层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形成以"爱上吴兴"主账号平台为龙头,N个精品账号为支撑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整体协同、集体发声,发挥聚合效应。

二、主要任务

(一)清理整合账号

1.账号关停。高新区、各乡镇街道政务新媒体账号原则上一律做关停处理,确需保留的提出书面申请(目前平台指数不低于80分),在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的运营效果指数长期保持在85分以上暂时予以保留。区级各部门的微博、头条账号原则上一律做关停处理,确需保留的提出书面申请(目前平台指数不低于80分),在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的运营效果指数长期保持在85分以上暂时予以保留。

2.账号整合。加强对微信视频号、抖音号等视频类账号的整合,同一认证主体原则上只允许开设一个视频类账号。加强对公安系统、执法系统等同业务性质账号的整合,同一业务性质主体原则上只保留区级账号。

3.账号淘汰。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统计总体平均分与连续6周平均分,综合账号勤勉度、运营效果、运营能力等方面因素,建立赛马机制对内容错误多、粉丝数量少、影响范围小、运营力量无保障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分两批次淘汰。5月10日前淘汰分数低于80分账号,6月10日前淘汰85分以下账号,最终只保留"N"个群众关注度高、传播影响力强的民生领域部门账号,后续保留数量以上级考核标准为准。

4.账号迁移。被关停、淘汰账号如有业务发布需求,可迁移至爱上吴兴主账号下的"爱兴号"阵地,被关停微信服务号提供的服务内容迁移至浙里办相应模块。

(二)打造"1+N"政务新媒体矩阵。集中人财物资源,做强爱上吴兴主账号,突出政务公开功能,做好业务发布需求迁移承接等工作,全力保障政务信息正常发布与用户需求。做优精品账号,保留领域针对性优势,发布契合账号主办单位中心工作的政府信息,提供政务服务,增强政民互动体验感。加强新开设账号管理,主办单位需向区府办提交《账号开设申请表》说明运营力量及效果,通过审核后即可申请并接受监管。

(三)强化功能建设。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推送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政务信息、重要政策及解读信息,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建立健全公众留言回复机制,认真做好公众留言的审看发布、处理反馈工作,引入"民呼我为"统一平台政策知识库,为群众提供基本政策咨询,限期反馈办理结果。依托"浙里办"做好掌上办事服务入口的汇聚整合和优化,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一次认证、一网通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由区府办负责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考核管理。各单位加强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方案落实、网络安全等工作。

(二)规范账号运营。持续监测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动态清理整合保留账号,坚持建设群众关注度高、传播影响力强的单位账号。规范确需第三方代运营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受委托方须拥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及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运营主体,确保政治安全和规范运营。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范围,通过省平台监测、第三方机构排查等方式,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依托省平台对账号进行定期评估通报,监测政务新媒体日常运营状态,确保持续健康有序运行。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本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