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2-06713 成文日期: 2022-0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建立完善欠薪治理“一件事”七项机制的通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30 09:42:31


为巩固吴兴区“无欠薪区”创建成果,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聚焦工程建设领域这一关键,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聚焦难点,瞄准症结,结合欠薪治理“一件事”改革,区根治欠薪办拟定了《关于建立完善欠薪治理“一件事”七项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若有意见,请于711日(周)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区劳动保障监管服务中心

 

联系人:沈少卿,电话:0572-2551366

传真:0572-2551369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2630

 

 

 

 

 

 

 

吴兴区关于建立完善欠薪治理“一件事”

七项机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聚焦难点,瞄准症结,以工程建设领域治理为突破口,适用于吴兴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电力、能源、化工、铁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等各种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持续深化欠薪治理,力争实现“四个不”,即不出现重大欠薪隐患,不出现恶性极端讨薪事件,不出现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不出现重大网络欠薪舆情,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建立欠薪治理“一件事”工作体系如下:

一、两级工作专班机制

建立区、乡镇(街道)两级常态化工作专班。区级专班与区根欠办合署办公,统筹全区欠薪治理工作,由区分管领导牵头,政法、信访、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组成。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参照建立本级工作专班。

两级专班应定期召开会议。区级专班每月召开例会,由区根欠办牵头,对当前欠薪隐患开展风险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方案;区分管领导召开季度例会,听取重大欠薪隐患进展及处置化解进度,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在出现重大欠薪隐患和重点时段,区镇两级专班开展实体化办公;日常欠薪治理过程中,乡镇专班应实体化办公、常态化运作。

二、工程建设领域源头管控机制 

行业主管建设部门应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管业务必须管欠薪、管生产经营必须管欠薪”的原则,强化建筑工地全口径源头管控、全流程动态监管,实现“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支付全监管”工作目标。   

(一)设立双劳资专管员

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都应当配备劳资专管员,落实企业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建设单位劳资专管员对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程款与人工费分账管理、农民工专户使用、维权告示牌设置等实施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和审核分包单位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台账,全面掌握用工情况。

(二)建立实名制管理考勤

项目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建立项目经理和班组责任制,依法进行用工实名制登记,未进行用工实名制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及时更新农民工实名台账。建筑工地现场应设立独立封闭的考勤入口,坚持进出同口、动态考勤,施工方劳资专管员要加强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采用智能化打卡考勤与人工考勤相结合的方式,精准考勤记录信息。项目应建立考勤承诺制,签署工人打卡书面承诺书,提高工人考勤意识。

(三)签订劳动合同

在工程项目实施前,项目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要依法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指派专人规范管理劳动合同,要求每名工人人手一份劳动合同,确保工人了解合同签订情况、计薪方式、考勤管理规则。

(四)监管工资支付

项目建设施工期间,行业主管、人社、属地政府要加大对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五个一”,即工地门口是否张贴一个维权二维码,工人进出是否一个出入口、工人(班组)是否使用同一张考勤表、工人劳动合同是否人手一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各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项目预售、验收前,住建、人社、属地三方就无欠薪情况进行审核,无欠薪情况方可进行预售、验收。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单位)在工程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落实工资保证金,用于保证工程支付工资。施工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不包括1000万元)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原则上按工程施工合同额1%存储,存储金额最高不超过120施工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工程施工合同额2%存储。总包单位2年内承建工程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提高50%;若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经例提高100%,存储金额不受最高限额的限制。具体参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执行。对存在问题且拒不整改的企业纳入“黑名单”进行公示。

(五)落实流动人员登记

严格实行《暂住证》管理制度,各属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安排专人对辖区施工现场的外来务工人员办理人员登记、信息采集、居住证发放,确保外来务工人员信息底数清、情况明。

(六)监管“两个账户”

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在已有专用账户下设立项目分账户。工程完工,总包单位要求撤销专户的,总包单位应将本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在施工现场和监管部门网站公示30日,并向监管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后,可申请撤销专户。突出差异化管理针对网络、电话重复举报3次以上或者群体上访1次以上的“黑名单”项目,该项目列入主管部门欠薪预警名单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建设单位可上浮人工费用划拨比例,按月拨付进工资专户比例提高至28%~32%之间,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充足住建部门要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杜绝从房屋预售监管资金账户随意抽逃资金。

(七)明确清偿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农民工欠薪事件,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拖欠工资总额;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追偿。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

(八)加强行业诚信建设

实行工资管理月通报制度。人社、建设部门针对涉薪纠纷(问题)较多的项目,每月定期公开通报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发挥建筑行业协会作用,针对虚报工资数额、提供虚假材料、不遵守协议结算或集中保管农民工工资卡的包工头(班组长),由建筑业协会向会员通报。

三、问题发现机制

加强欠薪问题的综合发现能力,利用信访、数字监测、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动态监管。

(一)归集信访线索

“薪”云信访类欠薪线索实行全领域归集处理督促交办处理,相关数据在安“薪”云全过程留痕。欠薪信访线索来源一般分为码上维权线索、部/省级欠薪线索劳动维权综合受理窗口、政法民意通、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含12345热线、网信等)、公安110警情、网络舆情等。

(二)线上动态监测

“薪”云对企业的信用、社保、水电费缴纳、税费、市场准入、行政处罚等8类数据和工程建设领域所有在建工地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线上监测。对8类数据异常和“六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实施动态三色预警并交办。即红色代表重大紧急风险(A类),橙色代表较大风险(B类),黄色代表一般风险(C类)。

(三)线下实地检查

以检查建设单位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工资清单化管理为重点,推动六项制度落地,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属地政府针对在建项目进行常态化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人社部门录入安“薪”云平台予以交办。

四、处置流转机制

欠薪线索交办后按照“一中心核实受理、一专班分析运作、多元协同调处”原则,由属地社会治理中心专人受理,乡镇街道工作专班研判处置,多条线协同化解,一般线索交办件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化解;如处置确有困难,应提交分管领导或副书记进行联动调处,应在4个工作日内予以化解;如仍然不能有效化解,再提请主要领导牵头化解,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化解;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认为案情较大且涉及人数20人以上、涉及金额200万以上,需区级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应由乡镇街道上报区根欠办,由区根欠办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联动处置,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经多部门多次处置仍不能彻底化解,应由区根欠办召开联席会议挂牌督办,区、属地两级专班跟踪化解,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区根欠办挂牌处置的案件,经分析研判后认为需提请区领导包案的重大欠薪案件,由区根欠办报区主要领导后,实施区领导包案化解。

突发应急类案件属地乡镇街道需半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核实处置,区、属地两级专班联动处置。

对涉嫌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工资案件,公安部门要及时立案侦查;对案结事未了的欠薪案件,公安部门要主动介入;对提供虚假证言、扬言采取极端行为讨薪等非理性讨薪行为的,公安部门要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五、线上留痕管理机制

欠薪线索核实办理均实行安“薪”云线上留痕管理,“薪”云全口径掌握欠薪线索核实办理进度。对响应效率、处置化解时效、质量等指标全程跟踪,动态评价,形成闭环。建立线索办理可追溯的管控体系,防范风险,提质增效。

六、督查考核机制

(一)区根欠办联合纪检、政法、信访、行业主管等部门,不定期对重点乡镇、较大欠薪隐患情况进行督查问效并进行通报,及时对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发出交办函(见附件2),相关责任主体须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化解,并将相关工作进展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区根欠办。对于问题依旧突出或者化解推进不力的,由区政府办公室发出督办函(见附件3),相关责任主体须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整改并将结果书面反馈至区府办。

(二)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实施案件清单管理,做到辖区欠薪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专班攻坚,一案一策、领导包案、限时化解、责任到人,对本辖区内的项目化解处置情况、化解时效要进行自我监督问效。

(三)加强考核监督,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等纳入平安暗访考核指标,对出现重大欠薪隐患案件、网络舆情产生不良影响、群体性上访、极端讨薪的乡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定期通报。对作风不深入、工作不主动、处置不及时等漠视群众利益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切实严肃工作纪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欠薪治理取得实效。

七、宣传引导机制

区级有关部门和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在全区企业、建筑工地、公交车站台、商业广场等场所要全面推广宣传安“薪”云二维码,全方位收集欠薪线索。用好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及时宣传总结“无欠薪”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作用,坚决打击反面典型,敲响警钟,做到“惩戒打击一个、教育警示一片”。加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宣传引导,在建工地应当在醒目位置悬挂教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横幅标语,积极营造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务工签协议、考勤计薪酬”“用工实名制、打卡算考勤浓厚氛围。

 

 

附件:1.考核指标体系

2. 欠薪线索交办单

3. 根治欠薪问题督办单

4. 吴兴区重大欠薪隐患报送清单

5. 欠薪治理流程图

6. 各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1

吴兴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评价

具体评价指标

分值

具体内容

自查内容

考核得分

1.安薪云办理(40)

地区安薪指数,得分=安薪指数/100*2

10

根据安薪云已定规则,得出各属地安薪指数。



案件办理及时受理率

10

出现推诿扯皮、未在第一时间及时受理的(及时受理率未达到100%),每低0,1个百分点,扣1分。



案件办理及时办结率

10

发生超期办理(及时办理率未达到100%),每低0.1个百分点,扣1分。



案件重复投诉及办理

10

案件重复投诉2次(含2次)以上的,经核实未有效办理的,扣2分;案件重复投诉3次(含3次)以上的,扣3分,本项不得分



2.源头治理(35

工地实名制检查

10

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未按规定有效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未有效落实考勤制度、未张贴维权二维码,未配备劳资专管员的,每发现1项目2分;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等建设项目按照规定要求落实的,每发现1个项目,本项不得分。



工资发放检查

15

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在建项目未有效落实工资支付监管,1个月未发放工资的,每发现1个项目,扣3分;连续2个月以上(含2个月)未发放工资的,每发现1个项目,扣5分。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等建设项目按照规定要求落实的,每发现1个项目,本项不得分



社保卡(市民卡)发放

10

发现项目未履行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发放工资制度的,每发现1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



3.案件处置(25

重大欠薪隐患处置

10

在建工程项目发生涉及金额200万元以上或人数在10人以上的重大欠薪隐患,未及时处置的,每起扣5分。



及时报告制度

5

未及时报告重大欠薪隐患的,每发现1起扣1分,扣完为止。



欠薪信访积案化解

10

未依法及时处理欠薪积案(如部、省级欠薪投诉核处平台、国家信访件办理),每发现1件扣5分,扣完为止。



加倍扣分


因劳动纠纷引发极端事件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欠薪隐患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未能及时处置的,每发现1起,以上评价指标存在扣分情况的加倍扣分。



 

备注:1.行业主管部门与乡镇属于一类单位;欠薪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与街道属于二类单位;欠薪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与不是成员单位的其他单位属于三类单位,不是成员单位的其他单位一般

照三类地区计平均分。

    2.吴兴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评价体系纳入平安暗访考核指标。


附件2

  

关于XXX项目涉嫌XXX线索的问题的交办单

 

 

XXX(单位):

经区根欠办初步调查核实,XXX项目存在XXX等违法情况,出现欠薪情况。

现根据吴兴区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建议你局(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属地)对以上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并于X月X日前将初步核实情况反馈我办。

 

 

 

 

湖州市吴兴区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年X月X日

 

 

 

 

 

 

 

 

附件3

 

湖州市吴兴区根治欠薪督办单

 

XXX(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

X月X日,在XX事项督查时,发现XX项目欠薪治理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具体问题如下:

XXX

现交你单位办理,请迅速查明情况,严格落实根治欠薪责任,立即督促相关项目主体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并依法依规对责任主体进行严肃处理,请于X月X日前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办。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X年X月X日

 

 

 

 

 

 


附件4

吴兴区重大欠薪隐患上报表

上报单位(盖章):                                          时间:           

序号

项目(企业)名称

具体欠薪问题

目前处置进度及对策

乡镇包案领导































 

附件5

 


附件6

主要欠薪治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委政法委:负责对不稳定信息的收集研判,及时做好信息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发生群体性欠薪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协调公安、检察、法院等职能部门及时进行处置。落实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维稳主体责任,协调政法部门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区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宣传和工资支付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根治欠薪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加强对欠薪舆情预警和处置,并及时报告。

区发改经信局:负责加强对区财政性建设投资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指导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等的审批管理,牵头制定实施企业欠薪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方案。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惩戒。同时负责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信息化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依法支付工资;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享经济运行信息;加强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内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检查,协同人力社保部门查处拖欠工资违法案件;协助人力社保部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解决拖欠工资问题。负责联系对接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配合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配合完善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完善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等。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区信访局:负责对欠薪投诉登记转办单办理情况的监督,纳入对低效能部门的考核评价。对欠薪投诉已在立案查处过程中或化解责任主体超时未回复,信访人仍不断通过现场或非现场方式反映相同欠薪问题的,进行解释、劝导等处理。牵头协调处理重大、复杂涉及部门较多的群体性上访欠薪事件。

区财政局:负责会同区级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监管。指导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做好高新区,各乡镇(街道)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和资金监管工作。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同时负责指导监管国有企业加强用工管理,协助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的拖欠工资问题。指导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加强对其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监管企业落实有关责任,解决好拖欠工资问题。

区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规范本领域建设市场秩序,落实、督促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工资支付保证金、银行代发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等六项制度。负责处理本意见明确的欠薪问题和涉及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拖欠或追加工程款、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未使用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工资等源头性欠薪问题。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开展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或相关人员拒不配合区劳动保障部门调查等情况予以协助。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区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新区,各乡镇(街道)人力社保部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会同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依法受理和查处拖欠工资案件。承担区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建立欠薪预警平台,及时发布欠薪预警。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向社会公布。

区司法局:负责法律宣传以及为农民工追讨欠薪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指导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并由法院予以司法确认或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维权机制。

区法院:建立欠薪处置绿色通道,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欠薪案件依申请及时发出支付令,对事实清楚的群体性案件快速受理、快速处置;加大工资拖欠案件执行力度,对企业经营者逃匿且欠薪的企业财产及时保全、处置,并确保劳动者工资优先受偿。

区公安分局:负责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对以讨薪为名冲击党政机关、讨要工程款以及虚报冒领工资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对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区劳动监察大队调查、清偿责任主体及相关当事人无法联系等情况予以协助。

区属国资公司负责对各自领域的投资建设项目在保障农民工工资等各项措施上表率执行若发生欠薪,负责各自投资项目的欠薪化解,有关要求参照上述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