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2-05385 | 发文时间: | 2022-06-08 16:57: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1.本单位的房屋减免政策和实施细则基本参照《吴兴区财政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做好疫情期间区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并已转发到教育局本级及下属各事业单位。
2.本单位申请减租工作办理流程如下:
(1)调查摸底。认真对照减租政策和实施细则,各单位确定符合享受房租减免政策的承租户清册。进一步明确承租户清册中承租方是否为实际经营承租户,摸清租赁链条及其各环节承租方基本情况,形成承租方和实际承租户两张清单。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单位、房产地址、产权单位、所在行业、企业类型、租约时间、转租情况、减免时间、减免金额等。
(2)政策告知。通过电话联系、网络沟通等方式,广泛宣传租金减免政策,营造良好氛围。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主动向符合条件的承租方点对点联系告知,做到应知尽知;存在转租方的,要联系告知实际经营承租户。告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减免范围、减免标准、办理程序、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受理时间、申请文本,需提交的材料、纠纷处理方式等。履行告知程序后应形成告知情况登记。同时,如有需要,应对实际承租户进行专项辅导,帮助其完成租金减免事项。
(3)受理申请。承租方一般要书面提出资金减免申请,申请材料一般应有营业执照、小微企业证明、实际经营承租户承诺书等。受理审核工作要坚持便民原则,如果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线下申请审核的,可以采取网上平台申报、信函申报等多种方式进行远程受理审核。经审核,材料不全的,要及时告知申请人,补齐后予以办理。
(4)审核批准。坚持高效审批、规范有序,优化审批流程,履行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出租单位受理承租户申请后,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如出租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的,则有出租单位自行核准,并留存必要的档案资料备查。因不符合减租条件导致审批不通过的,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通过补充材料、提供相关证明可达到符合减租条件的,要及时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重新审批。
(5)结果反馈。房租减免申请审批通过后,应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办理减免手续。采取转账返还方式的,要确认对方身份和银行账号,并取得申请人收到减免资金的确认材料;采取延期或免租等方式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对于涉及转租情形的,出租单位可与转租房、实际经营承租户共同签订减免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由转租方将所减免租金全部减免至实际经营承租户。对不符合减条件的承租方,要及时告知原因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6)统计报送。逐项核对、及时登记房租减免情况,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汇总形成房租减免工作台账。按要求填报减租表格,定期报送房租减免政策落实情况。
受理申请办理时间:2022年5月10日-2022年6月10日。
3.本单位减租工作咨询: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受理联系人:计财科吴静和相关学校经办人;联系电话:13587247595、2289279。
4.本单位减租工作进展情况:截至6月9日,吴兴区教育局应减租金28.8844万元,涉及承租户51户;已减租金28.8844万元,占应减租金的100%,已减租51户,占应减承租户的100%;其中,个体工商户应减房租28.8844万元,涉及承租户51户,已减租金28.8844万元,已减租51户。
5.减租信息更新时间:2022年6月9日。
附件:
吴兴区财政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做好疫情期间区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