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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生产环节:糕点、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酒类及餐饮环节: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调味品等共计16大类食品89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
吴兴潘娜娜副食店在湖州市埭溪镇商城西路*号店内销售的年糕片,经检测超范围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吴兴秋英牛肉面馆在湖州市吴兴区塔下街*号西边间店内存放的所购买的食材年糕,经检测超范围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兽药残留超标
吴兴惠品超市在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谈家扇农贸市场*楼店内销售的鳊鱼,经检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