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2-11642 | 发文时间: | 2022-09-23 08:50: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国庆假期临近,为进一步巩固“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研究决定在全区深化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遏重大”攻坚战、“除险保安”专项行动要求,聚焦建筑施工及城市运行、城乡危房领域风险防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着力解决当前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全力排查治理各项安全隐患,狠抓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及城市运行、城乡危房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行动范围
对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镇燃气、城镇污水、城市内涝点、城市道路与桥隧、景区内玻璃吊桥(栈道)设施、城乡危旧房等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施工领域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整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监理企业落实旁站监理情况。
2.危大工程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整治施工现场打桩机械、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等情况。
3.高处作业、物体打击防范情况。重点排查整治施工单位是否健全高处作业人员核查、安全教育交底、作业安全条件检查和动态巡查制度;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工人是否存在饮酒作业现象;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按要求设置到位,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排查整治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发现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实行闭环管理情况;安全整治是否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是否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形成有效机制。
(二)城市运行领域
1.开展路面塌陷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通过实地勘察、道路维护状况、道路周边现状等进行分析,完成道路塌陷隐患排查评估工作,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制定道路脱空检测计划。按计划完成风险较大区域道路脱空检测 ,根据检测结果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2.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全面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加快淘汰一批安全基础差、管理水平低的企业,构建“1+11+1”的瓶装燃气供应体系。加快老旧燃气管网排摸更新改造,强化道路气瓶运输规范化管理,完善瓶装燃气配送体系建设。开展燃气用户的用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加快居民用户软管更换工作,做到应换尽换。督促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3.开展城市桥隧安全专项整治。完成“一桥一档”更新工作和桥梁检测,根据桥梁养护标准,对D、E级桥梁完成修复或加固工程,对C级桥梁制定计划完成针对性修复。根据《浙江省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专项工作技术导则》,对现有桥梁护栏完成评估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桥梁依据导则要求完成整改。
4.开展城市内涝专项整治。排查现有城市内涝点,制定整改计划,责令按期整改到位。加大排水设施日常巡查与维护力度,完善城市内涝应急制度,摸清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排水防涝工作联动能力,提升应急抢险水平。
(三)城乡危房领域
1.狠抓城镇危房安全隐患巡查治理。建立危房监控巡查制度,对尚未永久性解危的危房落实全覆盖、常态化、网格化巡查,并加强特殊天气、重要时间段等的巡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转移、有序整改。实时掌握危房监测情况,检测数据发生异常,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启动应对措施。
2.狠抓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或管理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加快存在隐患的自建房安全鉴定,落实农房腾空安全措施,D级危房不住人,C级危房严加监控,一旦发现危房立即撤离人员。建立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机制,做到发现一户、及时鉴定和治理改造一户,实现动态清零。
四、行动安排
按照“边普查、边排查、边整改、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以企业自查、乡镇普查、部门抽查同步进行,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实施时间:2022年9月23日-2022年10月30日
(二)组织领导:区住建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任组员的行动领导小组。
(三)检查小组:本次检查共分三个检查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带班对全区建筑施工及城市运行、城乡危房领域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1.建筑施工组
检查范围: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组长:忻伟铭
成员:建设管理科、建管中心
2.城市运行组
检查范围:城镇燃气、城镇污水、城市内涝点、城市道路与桥隧、景区内玻璃吊桥(栈道)设施
组长:何继东
成员:城市管理科、公用中心
3.城乡危房组
检查范围:城镇危房、农村危房
组长:倪 帆、施 萍
成员:村镇管理科、房产交易科
(四)行动具体步骤
1.企业自查。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督促相关行业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内容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责任清单,落实人员限期整改销号。要将此次排查情况和整改记录进行专项存档(负责排查人员和负责整改人员都要签字确认),以备现场核查。
2.乡镇普查。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督查检查。对梳理出的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立即落实管控措施,督促落实整改。
3.部门抽查。住建局将组织三个检查小组对全区建筑施工及城市运行、城乡危房领域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抽查,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打击有效、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同时对高新区、各乡镇街道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和企业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时刻坚守安全底线,深刻认识深化开展全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攻坚行动的极端重要性,要把此项行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带班检查,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在本辖区内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摸清企业、项目安全生产底数,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照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并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强化保障、加强值守。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督促企业、项目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加强信息报送,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