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3-00685 | 发文时间: | 2023-0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 | 发布机构: |
一、制定背景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求切实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律师和律师行业属于高端的中介组织和服务行业,律师行业发展是法治建设的风向标,行业的发展在增进民主法治、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集中反映了一个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标志着一个地区的法治化水平。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加,我区律师人数总体偏少,律师事务所质量总体有待提高,与现代法律服务业发展趋势和法治建设水平不相适应,更与我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都市美丽新城区、高水平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法律需求不相匹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吴兴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律师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提升吴兴律师队伍整体水平,形成结构科学合理、服务优质高效、保障充分有力的律师行业发展格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高水平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提高治理能力,着力完善治理体系,着力提升管理水平,结合吴兴实际,草拟了《关于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政策制订依据来源
从实际出发,按照吴兴特点和现实工作中的问题,遵循中央和省、市关于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制订过程中,主要依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21号)、《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法办发〔2021〕4号)、省委办、省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65号)、《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14号)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法办发〔2021〕3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司〔2016〕45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律师行业“扬帆行动”方案(2020 年)〉、湖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促进律师业发展奖励补贴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内容。
三、起草过程
我局在起草《意见》的时候,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并于2022年10月初组织了内部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由我局向社会发出征求意见和修改,并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审议,最终形成了本次《意见》(报批稿)。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目标要求。到2025年,律师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区每万人拥有律师数量达到5.5人,全面实现市场主体网格化法律顾问全覆盖、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全覆盖、重点部门行政调解律师参与全覆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律师参与全覆盖等。通过政策扶持和市场培育,律师业务领域不断拓展,非诉法律服务占比明显增加,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二)明确具体举措。《实施意见》立足我区律师行业现状,提出加快推进我区律师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等七方面内容。主要政策涉及四方面18项:
1.鼓励引进和新设律师事务所方面主要有1项。鼓励优秀律师事务所来湖设立分所,新设立或引进的律所视等级、规模、年业务创收情况分别给予设所补助,且优惠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2.支持发展和壮大律师产业方面主要有4项。政策内容涵盖鼓励扩大业务创收、鼓励拓展业务能力、鼓励法律服务能力提升、鼓励争先创优四个方面,旨在提高律师行业发展冲劲。
3.积极培养和引进律师人才方面主要有8项。采用培养新增初次执业律师、引育高精尖律师、培养实习律师、培养公职及公司律师等方式,强化梯队培育,优化律师人才队伍结构。
4.持续优化和保障律师执业环境方面主要有5项。强化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落实律师人才保障政策,完善律师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健全执业管理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着力打造良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三)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律师行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律师行业发展短板和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汇聚律师工作合力。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指导、协调、推进、督查工作。三是强化财政保障。每年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律师事务所的奖励、补助资金以该律师事务当年对地方贡献额度为限等。四是确保政策落地。区司法局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见效,促进吴兴律师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人
解读机关:吴兴区司法局
解读人:范晓云
联系电话:226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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