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3-03126 成文日期: 2023-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吴委农办发〔2022〕1号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助农纾困稳产保供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3-01-20 10:13:32

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稳经济 抢发展”攻坚行动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助农纾困稳产保供行动,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加大力度支持帮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农民群众解难排忧,保障重要农产品增产保供,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以下意见。

1.支持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快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模种粮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粮食订单奖励等政策落实,力争8月底前2000万元拨付到位,确保夏粮稳产丰收。加快涉粮补贴核定进度,规范涉粮补贴申报和发放流程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涉粮补贴第三方查抽查。对新引进的万头湖羊场主体,在上级政策基础上,按照新增存栏产能0.5万头、1.0万头,分别补助50万元、100万元。在作业季从事农机作业可享受用油金额3%的优惠,对农机(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用油大户实行预约免费配送服务。继续落实省发改委《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推进农业生产用电目录电价平均下降0.1元/千万时。鼓励全区供销系统以低于当地市场平均零售价销售化肥,让利100万元以上,开展送农资下乡活动,赠送化肥和种子15吨。

2.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支持湖州湖蟹、吴上兴鲜等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加大区级以上农业现场会、农事节庆活动、农产品展销等支持力度,根据会议和活动规模给予一定的补助。鼓励经营主体参加展示展销和宣传推介活动,并给予展位费、展销活动等费用补助。帮助对口扶贫地区农企销售农产品25万元。加强对涉农主体服务,进一步落实吴兴“保供通”和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工作机制,对涉疫地区重点物资运输严格落实全国统一通行证制度并保障持有通行证的车辆优先快速通行

3.加强农业主体招引培育。四化六高标准,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休闲农业等领域建成首批市级“未来农场”4家、培育10家。加快推动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全力打造一批带动性强、产出效益好的农业“大好高”项目。大力推进项目“双进”,持续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实施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湖羊)等项目。对新引进的优质粮油、绿色果蔬、生态湖羊、特色水产、优势种业等带动能力强、附加值高、投资强度高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进行奖补。加快推进村游富农计划和乡村文旅运营行动,重点培育10个乡村创客团队、乡村文旅运营团队和乡村旅游带头人(村书记),新培育省等级民宿、文化主题(非遗)民宿3家以上,认定三星级以上农家乐5家。

4.帮扶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低收入农户增收。支持村优先吸纳低收入农户参与公益性岗位就业对因病因灾因疫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并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落实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对新吸纳低收入农户稳定就业并签订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乡村休闲旅游业业主等农业经营主体,当月发放工资额度超过1500元/人·月的,实行全额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月。

5.强化农业人才支撑。完成全区年内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任务,培育“南太湖特支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6名。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推联盟建设和农业科技项目、市农技推广基金会扩容、“农创客”、“农村实用人才”招引培训等工作。大力推进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和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对相关农业创新创业项目特别优秀的可申请“一事一议”予以资金扶持。安排专项经费对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机构,根据考核绩效分别给予补助。落实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包乡镇指导督促粮食生产工作,对规模达到2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开展点对点病虫害情报和技术指导,力争每亩粮食减损增收50元以上。

6.加强农业基础项目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粮食功能区整治优化行动,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修复及改造提升工程,对农田建设“提升”类项目补助不少于1500元/亩,“建设”类项目补助不少于1800元/亩。新建7个新时代乡村电气化村,为农村水利、公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用电提供便利,推进农业经营主体电气化升级。加大农业灌溉泵站机埠建设力度,提升改造26座以上。

7.加快推进“双强行动”实施。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宜机化改造、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和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升“三大强基工程”,丘陵山地宜机化改造和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1个、农事服务中心建设1个。对开展稻麦统一育秧、机插、收获、烘干和统防统治及其他直接面向粮农的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予以支持。对开展稻麦无人机施肥、无人机播种、无人机统防统治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粮农的农业托管等社会化服务企业,按照4元/亩次的补助标准予以支持。支持粮食生产主体对农机设备升级和改造,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引进第三方进行检查,对机插的粮食生产主体给予一定的区级补助。对开展“跑道养鱼+稻渔综合种养”等高效生态模式推广的项目,在上级政策基础上每条跑道区级补助5万元。

8.强化金融保险支持。扩大小额普惠贷款,全面实施政策性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和价格指数保险,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保障程度从每亩最高1000元提高到1400元。进一步降低农户承担比例,继续实施小麦、油菜种植政策性农业保险等特色险种,实施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湖羊养殖保险、水稻价格指数保险。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暂时还款困难的涉农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利率优惠、展期或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抗疫贷、复工贷、应急贷等专项产品,扩大信用贷款投放,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困难行业给予额度、期限、费率等倾斜支持,对受困市场主体采取延长担保期限等支持方式。清单制走访,通过农担通、策担保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对于经营收入归还砂洗城物业贷款有困难的村社,给予宽限期或延期支持。全年帮助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信用担保2亿元。

9.增强农资供应保障。支持种子、化肥等农资通过科技下乡等形式支持粮食生产。安排15万元区级资金,用于3吨农药和630吨化肥等重要农资应急储备,保障粮食生产。结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对在我区销售配方肥的主要农资经营主体,按照20元/吨标准给予区级配套奖励。安排15万元区级资金,支持测土配方施肥取土化验工作。对应用配方肥10吨以上(含)的种粮(油)种植主体给予100元/吨的补助,对应用配方肥10吨以下(不含)的种粮(油)种植主体给予250元/吨的补助的。对应用有机肥10吨以下(不含)的规模种植主体给予150元/吨的区级财政补助。

10.建立健全高效落实机制。建立“吴兴区助农纾困稳产保供工作专班”,由陆安华副区长担任牵头领导,区农业农村局为牵头部门,区级各相关部门、高新区、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重点负责专班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日常运转,适时通报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构建问题收集、整理、领办闭环落实机制,建好三张清单,实施销号管理。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加快推动已出台及新制定的各项政策落地落实,确保农业主体尽早享受政策红利。

以上政策执行期自发布日起施行,除明确执行期限的,执行期限均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