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吴政发〔2023〕13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区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初审,区委宣传部复核以及区文化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核,并于11月18日召开部务会议审议。汇总各单位意见后,现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情况或意见反映至区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572-2551989。
3671588-26939-119-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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