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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型碱法处理镀银铜线回收贵金属银项目 | 吴兴区东林镇工业功能南区瑞兴路1号4车间 | 湖州红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湖州红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租用吴兴区东林镇工业功能南区瑞兴路1号4车间厂房,面积9230平方米,本项目利用厂房的闲置车间约1700平方米来实施,位于厂房的西北侧,对废镀银铜线等固体废物进行治理服务。购置微型化工磁力泵、反应搅拌器、反应器、环保处理设施等设备,使用新型碱法处理,形成年收集、处置镀银铜线620吨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送至湖州诚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废气喷淋塔循环废水、真空泵废水、清洗废水经过pH调节后,通过单效蒸发器蒸发浓缩后得到浓缩溶液,浓缩溶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冷凝水回用于喷淋塔补水。 2、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氨废气收集后经二级酸液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性的高噪声现象。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等减震设施。 4、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应急设施:建议企业设置一个14m3事故应急池。 末端处置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事故处理伴生污染处置措施:在事故过程中和抢救过程中所产生的事故性排放的废水、消防废水都应纳入事故应急池,消除安全隐患后视情况作处理排放或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公告当日不计)。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289607,2551610 传真:0572-2551608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