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立足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全面贯彻《法治吴兴建设“十四五”规划》等重要改革措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3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执法监管力度,高压抓好环境监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56人次,检查企业点位2409家,发出各类整改意见47份,立案处罚企业及个人39家,罚款345.39万元,查封扣押6起,涉刑移送1起,涉拘移送4起。一是完善执法过程管控。建立完善实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过程,将案件资料等扫描上传,对案件过程,涉及问题,处罚改正等系列问题详细归档,确保“阳光”执法氛围持续进行。二是强化隐患排查,高压抓好环境监管。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出动专项执法检查人员检查企业,对环境违法问题实行“零容忍”。三是针对性高效执法,高度重视疫情工作部署。新冠肺炎疫情仍未结束,分局始终高度重视,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全力以赴开展防控工作。结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等重要敏感点的排查,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还抽调专人脱产参加区级专班进驻龙之梦大型集中隔离点工作。
(二)发挥智能科技优势,多措并举精准执法。吴兴分局依托在线监控、互联网+平台、企业自巡查等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对排查出来的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精准调查,依法处理。一是推进大数据联网,实施智能管控。持续推进完善自动监控设施新建改建及联网工作实现重点排污单位在线安装联网全覆盖,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数字化传输提标改造、站房门禁系统建设、超标留样器加装改造等工作,实现在线设施建设运行全面符合最新技术规范。引入省内高水平在线监管第三方,提升全区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管能力和水平。二是平台合集联系,提高执法效能。探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全省统一移动执法系统,强化科技手段运用,提升移动执法装备使用效率,确保“双随机”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执法等现场执法检查采用移动执法装备进行,做到执法信息实时上传,检查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完成95%的企业“e企管”领码工作。
(三)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根据部省市的部署,作为全市首批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建设试点单位,我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建设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各项机制,推进机构、执法装备、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制度化。全年总计投入375万余元,增强执法力量,完成埭溪、织里、高新区和直属中队4个基层中队建设,推动执法任务和力量向乡镇下沉。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履职效能。
(四)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加强多模式分类监管。采用多模式监管方式,配置第三方监管团队,密切联系基层网格员,并强化环境信用应用,构建差别化、针对化的新型监管模式。一是强化多模式监管,三方监管共同推进。重点关注第三方监管方面,对污染排放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登记核发委托第三方的全面的“环保体检”;组织一轮专职网格员的专门培训,提升专职网格员的发现问题能力。二是强化环境信用运用,加强分级监管。积极开展正面清单企业管理,开展清单内企业非现场执法,做到无事不扰,新增正面清单企业10家,各地按照《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相关工作,应用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平台,强化环境信用应用,将环境信用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构建以环境信用评级为基础的分级分类差别化双随机监管模式,推进对严重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面对新冠疫情影响,积极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十条不予处罚清单”和湖州《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三服务”,全力打造环境执法效果最优市十八条意见》,全年办理不予处罚案件8件,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五)提升环境信访办理质量,打造群众满意信访。积极打造群众满意信访,着力办好初信初访,落实信访分类处置要求,提升信访办理的效果,有效减少信访存量,切实控制信访增量,确保信访总量持续下降。全年共受理举报投诉115件,同比去年同期下降43.36%,办理有奖举报4起。一是强化信访办理,确保有效处置。重点关注投诉集中的单位和区域,定期做好环境信访投诉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提出建议意见,强化日常预警,压实属地责任。对一批重点疑难和群众反映强烈信访件,细化明确工作要求、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确保有效处置、有效化解,从源头强化信访办理。二是确保处理完善,推进“阳光”信访。强化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遏制环境违法,对领导批示、重要举报事项等进行直接办理,接到任务后立即展开行动,确保环境矛盾纠纷化解在属地,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二、存在短板
(一)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还不到位。高新区、东林、直属中队等基层规范化建设还未启动。
(二)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数量与全区执法量不匹配、缺乏系统培训、执法专业车辆还存在一定缺口。基层网格员力量薄弱,专业水平与业务水平不高。
(三)执法履职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客观上虽受疫情影响,但执法力度相比往年有所下降,重点污染源在线监管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工作打算
1.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严把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立案和审核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尤其是规范案件查处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环境红黑名单制度,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3.加强案卷制作规范化建设,开展2022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4.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