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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289607,2551635 传真:0572-2551608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1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湖州供销城东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三环东路加油站技改项目 | 湖州市吴兴区三环东路2158号 | 湖州供销城东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三环东路2158号, 占地面积为3866m2,主要配套有站房、配电房及罩棚。设置30m3地埋油罐5只,其中汽油3只,柴油2只,总储量150m3,设置加油机12台;现在扩建为30m3汽油罐4只,50m3柴油罐1只,加油机12台。 | 自2023年2月15日起在湖州市湖东街道办事处、湖州市湖东街道陆旺村村委会公示栏进行信息公开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 ①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汽油罐大呼吸废气、汽油加油机作业等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装置回收至油罐和槽车,回收率约为95%,非甲烷总烃和汽车尾气呈无组织排放。在采取上述污染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 水环境影响分析 加油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一起纳管排入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③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和废手套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隔油沉淀池油泥和清罐油泥委托湖州欧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不在站内暂存。项目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均做到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不排放。 ④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选用低噪声设备,除进出口外四周设置围墙,进站车辆减速慢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