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3-03886 | 成文日期: | 2023-04-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文字解读】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增部分吴兴区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织里镇等8个乡镇(街道) 行使的通告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执法力量向乡镇(街道)延伸和下沉,根据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拟新增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织里镇、八里店镇、道场乡、妙西镇、埭溪镇、东林镇、环渚街道、湖东街道行使。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现就《通告》作如下解读。
一、《通告》的主要内容
据基层反应,乡镇普遍存在农民违法建房的情况,但对于此类情况,乡镇往往“看得见却管不着”,农民违法建房问题也成为各乡镇管理急需解决的重要任务。因此乡镇人民政府迫切需要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拥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基于现状和乡镇承接能力,将区农业农村局“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处罚”可以交由织里镇(已划归吴兴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辖的区域除外)、八里店镇(已划归吴兴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辖的区域除外)、道场乡、妙西镇、埭溪镇、东林镇实施。
对于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身份信息,娱乐场所未悬挂警示标志及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情况属于发生频率高,乡镇(街道)易发现、易处置,故将区文广旅体局“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等行为的行政处罚”等4项行政处罚权可以交由织里镇(已划归吴兴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辖的区域除外)、八里店镇(已划归吴兴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辖的区域除外)、道场乡、妙西镇、埭溪镇、东林镇、环渚街道(已划归南太湖新区托管管理的5个村除外)、湖东街道实施。
三、期限
本通告自2023年2月11日起开始实施。
四、有关术语释义
无
五、政策咨询渠道
电话:0572-2556279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联系人:张 骁
联系电话:0572-2556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