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3-04728 成文日期: 2023-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来源:爱上吴兴客户端
行文明之举 向高空抛物说“不”
发布日期:2023-05-19 14:19:53

  5月18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月河中队对一起从沿街楼房内向外抛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5月17日上午9时,月河中队执法队员在进行日常巡查时,有居民向队员举报,称在湖城承天寺巷有工人在楼上向外抛洒建筑垃圾,接到投诉后,执法队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后,只见在沿街商铺的地面上堆放着大量碎砖、水泥和木板等建筑垃圾,现场未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执法队员在现场迅速拍照录像取证后,立即叫停施工人员的违法行为,并上楼寻找当事人。

  据了解,向外抛洒建筑垃圾正是二楼商户朱某所为,现场装修工人正在进行扫尾工作,在装修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建筑垃圾,工人图一时方便,直接将建筑垃圾向外抛洒。执法队员随即对朱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诉他这是违法行为,并且存在公共危害性,执法队员还打开手机给当事人看了高空抛物的新闻案例,如果造成事故伤害,当事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看路上没有人经过,这些建筑垃圾又不方便清理,从楼上运下去也很费时间,便让工人直接从楼上扔下去比较省力,没想到还违法了!”朱某在执法队员的批评教育后,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表示今后再也不做此类违法行为,并且愿意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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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队员当即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朱某立即停止高空抛物行为。同时,根据《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朱某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洒装修材料的行为,被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负责人赖尚州表示:高空抛物的执法瓶颈在于取证难、锁定证据难,为了克服这个难题,一方面通过发动居民拍摄取证,另一方面通过现场勘察取证。通过宣传与执法,让文明的观念深入人心,实现源头治理,让高空抛物这种危险的行为得到遏制。

  同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也提醒广大市民,高空抛物不仅是违法和不文明行为,还存在着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