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3-05311 发文时间: 2023-06-13 15: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吴兴区2021年粮食生产贷款贴息剩余资金、2022年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资金和2022年吴兴区良种订单补助资金发放前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优化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浙财农〔2022〕18号)、《吴兴区财政局 吴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吴兴区2020-2021年良种订单奖励和2021年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补助通知》(吴财农函〔2022〕283号)等等有关文件,区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积极配合做好良种订单工作和粮食生产贴息贷款工作。

经审查,2021年全年我区共有12户种粮大户(主体)23人次符合粮食生产贴息贷款申请条件,符合贴息贷款总额为1569.143万元,应补贴息资金25.712553万元。第一次贴息资金已补助18万元,剩余资金7.712553万元。因刘伟云被列入吴兴区种粮诚信“黑名单”(《吴兴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将刘伟云、沈伟斌列入吴兴区种粮诚信“黑名单”的通知》(吴农便函〔2023〕6号)〕),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贴息补助0.572857万元。本次拨付剩余资金7.139696万元(详见附件一)。

经审查,2022年,全年我区共有17户种粮大户(主体)23人次符合粮食生产贴息贷款申请条件,符合贴息贷款总额为1643.499万元,应补贴息资金27.32112万元。因省厅下达我区当年资金17.19万元,本次拨付资金17.19万元(详见附件二),剩余资金待省厅清算后再予以拨付。

经审查,2022年我区符合良种订单面积为1126.97亩,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奖励,每交售50公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240元标准,应补资金23.23284万元。因省厅下达我区当年资金13.94万元,本次拨付资金13.94万元(详见附件三),剩余资金待省厅清算后再予以拨付。

现对拟发放资金进行发放前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或书面反应,联系电话0572-2289730。

 

 

附件一:2021吴兴区粮食生产贷款贴息剩余补助拨付表

附件二:2022年吴兴区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补助拨付表

附件三:2022年吴兴区良种订单补助资金拨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