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3-05216 成文日期: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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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音乐舞蹈家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3-06-06 17:39:30

  6月6日下午,吴兴区音乐舞蹈家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上一届理事会工作成果,选举产生新一届区音乐舞蹈家协会领导班子,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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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吴兴区音乐舞蹈家协会章程》及《吴兴区音乐舞蹈家协会财务管理办法》,并选举产生吴兴区第三届音乐舞蹈家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

  会议指出,音乐舞蹈家协会是我区成立的第一个文艺家协会,自成立以来,我区广大音乐舞蹈艺术家、爱好者在区委的领导下和区文联的指导下,积极遵循“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深入生活,深入基层。创作了一大批优秀的艺术作品,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音乐舞蹈家协会在组织开展工作时要坚持党对协会的领导,坚持文艺为人民、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主旋律,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坚持讲团结,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音乐舞蹈家协会要有求同存异、顾全大局的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养成取长补短,团结和谐的风气,通过领导班子的团结带动整个队伍的团结。要发挥自身优势,增强协会活力。音乐舞蹈家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同时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自身特点开展工作,在普及和提高上下功夫,要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艺术,举办各种形式的展演和评奖活动。要发现、培养和扶持音乐舞蹈人才,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特别是加强对大中小学的文艺社团、艺术团体的指导,培养和发现艺术苗子,为“文化吴兴”建设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