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3-06581 | 成文日期: | 2023-07-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根据《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移交浙江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浙长江办〔2023〕5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内容:湖州市吴兴西山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以下简称湿地公园)无序开发。
整改时限要求:2023年。
整改目标要求:编制湿地公园保护规划,开展湿地公园保护利用评价,规范公园建筑功能及业态比例,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一、《湖州市吴兴西山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保护规划》于2022年9月获省住建厅批准,并由省建设厅报送住建部备案。二、完成对湿地公园范围内湿地资源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湿地植被群落保护较好,动、植物物种数量增加,整体生态服务功能增强。三、完成对湿地公园范围内建筑和业态的梳理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和业态进行调整,目前所有建筑功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业态比例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四、完成界碑界桩和保护标识等设立,成立湖州市吴兴西山漾城市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对湿地公园进行具体管理,出台《湖州市吴兴西山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完成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阶段性报告,建立信息档案和湿地动态监测数据库。五、根据湿地公园保护利用专业评价建议,提升强化了湿地资源保护、湿地科普宣教、湿地文化展示等方面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兴区人民政府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共7个日历天。
联系电话:0572-2551083
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1号区政府1号楼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