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3-07198 | 成文日期: | 2023-07-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10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政办发〔2021〕29号)、《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吴政办发〔2022〕13号)、和《湖州市吴兴区农业农村局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吴兴区实施配方肥推广应用补贴细则(试行)>的通知》(吴农〔2022〕4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对区内种植粮油作物并购买施用市区发布主推配方范围内配方肥的农业种植主体/个体开展配方肥应用补贴,省级补助75元/吨;10吨及以上市级补助150元/吨,区级配套补助100元/吨;10吨以下的主体享受区级补助250元/吨。
经主体申报,村委和乡镇初审,区农业农村局汇总核实,确定严月兰等主体/个体纳入2022年配方肥应用补助(第二批)范围内,具体补助资金见下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7日至8月2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2-2289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