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可嘉
索引号: 330502/2023-078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领导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电话: 电子邮件:
分管范围:

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复议应诉、律师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分管行政复议科、应诉协调科(政府法律事务科、执法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法律援助管理科)、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妙西镇、环渚街道、湖东街道、龙泉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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