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复议应诉、考核等工作。分管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行政复议与应诉协调科、政府法律事务科(执法监督科、区合法性审查中心)。联系妙西镇、环渚街道、龙泉街道。
曾任湖州市吴兴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科员、湖州市吴兴区委办公室法治科科长、湖州市吴兴区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湖州市吴兴区委办公室督查室主任,湖州市吴兴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