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区统计局
2024年1月
今年以来,吴兴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依法治统的总体要求,聚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深化统计法治建设,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升统计法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提高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责任担当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始终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贯彻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部署要求。在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区主要领导要求全区加强统计法学习,认真执行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今年以来,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研究统计法律法规和法治工作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全面依法治统工作专题学习会2次。积极推动将统计法律法规及《监督意见》学习纳入区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在市委党校举办专题培训班,乡镇分管领导及统计办主任参加,主要领导关于统计法治专题授课,营造良好统计生态。
(二) 加强依法治统能力,规范统计行政行为
加强统计法治制度建设,制定《2022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2年全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2022年全区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等,将依法治统与统计规范化建设、统计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规范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移交工作,制定《吴兴区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移送工作规程》,规范办案流程,严明责任, 有效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对重大案件实行报告、备案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需经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定《吴兴区统计局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规程和统计执法行为。
(三) 加强规范化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严格对照具体要求,按照现实基础,建立“重点培育、区级一星、区级二星、市级”四个一批的统计规范化示范试点,高标准、严要求,打造统计基础规范化样板,以点带面,引领推动全区统计规范化水平。开展乡镇(街道)统计基层基础督查,现场查看基层单位的统计硬件设施,了解乡镇统计人员配备情况,查阅规范化建设考评资料、统计工作台账资料,督促乡镇(街道)按照“六有八化”目标逐项补齐弱项短板,推动全区乡镇(街道)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联合发改、商务等部门合力推动规范化建设,成功创建区级统计诚信示范企业163家,占比16.8%,市级统计诚信企业78家,占比达到8.2%,织里镇成功创建全市首个五星级乡镇,三星级以上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星级认定实现全覆盖。
(四) 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大节点为契机,围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基础知识以及典型违法案例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扩大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在专业年报会议、业务培训会议上讲解统计法,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200份,将普法宣传渗透到统计工作的每个环节,充分发挥统计人员是统计普法宣传员的作用。编印《领导干部统计法律读本》,呈送四套班子领导、乡镇“一把手”和相关部门,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积极参与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中“局长讲法”活动,主要领导将在今年4月份在区政府常务会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授课,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宣讲依法治统理念,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生态。
(五) 大力开展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突出对工业、投资、贸易和消费四大领域的执法检查,以重点企业和经分析掌握的高风险区域为执法重点,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扩大执法检查覆盖面,提升执法检查效果。以“互联网+监督”全面应用为契机,运用“双随机”检查和钉钉掌上执法程序,通过数据查询、常规核查、执法检查、统计巡查等措施加大对数据质量管控和监督检查。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的协调联动,健全完善信息互通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移交等工作机制,对统计造假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共执法检查单位62家,立案查处3家,移交纪委案件1个,确保执法企业、项目、全专业全覆盖。
(六)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将统计法治工作要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一科室一特色、一争先一创优”科室大比拼活动,重点围绕讲担当、勇争先、抓质量、提水平四个方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队伍。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培养,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工作整体水平,鼓励符合条件人员考取统计执法证,今年考取1人,目前持证目前总计3人持证,有效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将统计法制培训纳入各专业培训必备课程,在各类年报定报会议上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培训内容,注重从报表规范、违法案例等方面加强宣传和指导,累计培训800多人次。
二、专项治理行动情况
一是全面学习传达。及时向区主要领导汇报,第一时间在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月17日,由常务副区长组织召开全区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专项治理部署动员会,落实部署行动要求。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吴兴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责任,清单式推进自查自纠,抓好一体化统计监督预警规则,专业实地核查企业200余家。三是加强贯通协作。向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专题汇报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持续提升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效能。
三、省督市督准备工作情况
一是开展查漏补缺。根据国家统计督察清单开展查漏补缺,重点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指示批示学习情况和《意见》《办法》《规定》《选编》的历年学习情况。围绕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二是开展学习调研。主要领导带队赴台州市椒江区、临海市,杭州市拱墅区等国督、省督过的县区开展学习调研,了解督察流程,下步将对重点督察领域梳理问题清单,补齐短板。三是开展数据核查。各专业摸排可能存在数据风险地区和企业名单,分组实地开展数据核查,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
四、法治基层基础创建工作
一是建立一项制度。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建立由发改经信、统计、商务、农业农村、住建等12个部门组成的统计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统计”要求,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夯实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开展一次督导。对各乡镇街道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督导调研,现场查看了基层单位的统计硬件设施,了解乡镇统计人员配备情况,根据督导情况拟定23年星级创建乡镇名单。三是组织一系列走访。按照“坚持标准、以点带面、分级负责、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强企业走访调研,将统计基础好、配合程度高的企业纳入规范化培育名单,持续推进企业基层规范化建设。
五、存在问题
1.文件精神学习不深入。部分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学习力度不够,且未形成长效机制。
2.统计法宣传力度还不够。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深度、广度还不够,统计法的权威性还没有提升到足够高的地位,有些乡镇、部门、企业对依法治统的理解还不深,未对统计法产生重视和敬畏。
3.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去年由于人事晋升,执法证只剩2张,其中杨海丽已经提拔为分管领导,何江负责投资统计科科室,受编制限制,专业统计执法人员少,统计执法专业水平不够,执法力量薄弱。
4.统计执法力度不够。虽统计执法检查了51家企业,为历年最多,但是只立案处罚了1家(和兆服饰),对乡镇和企业未能形成有效的震慑,统计执法力度有待提升。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统计局将把加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纠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有力的措施,切实保障基层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
(一)求真务实,夯实思想基础
从事关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事关吴兴高质量赶超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的重要性,深刻领会省市主要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形势与要求,进一步树立求真务实、实干实效的工作导向,始终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为重大政治纪律、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局相关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抓好统计造假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对工业、投资、贸易、消费四大领域源头数据的审核、查询和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做到数据相互印证。建立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好数据审核查询工作,确保各类指标数出有据。加强与部门数据的比对,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对数据异常波动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三)加大力度,强化执法检查
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以“互联网+监督”全面应用为契机,运用“双随机”检查和钉钉掌上执法程序,通过数据查询、常规核查、执法检查、统计巡查等措施加大对数据质量管控和监督检查,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全力提升数据质量。坚持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做到有举报必查处、有违法必追究。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增强统计执法威慑力。
(四)压实责任,筑牢源头防线
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和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工作职责,认真排摸工作中发现的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区监委调查处置。联合区纪委区监委,及时梳理防范统计造假风险点,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
(五)严肃问责,健全长效机制
加大各乡镇数据质量核查和“双随机”执法检查频率,对查实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完善各专业数据质量管控制度、数据质量追溯制度、“双随机”抽查制度、统计违法举报制度、统计执法监督机制和典型案件通报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
(六)夯实基础,提升法治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意见》举措,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统计业务、统计法治建设的督查和指导,开展统计规范化星级乡镇评选,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提高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依法统计的意识,规范依法统计的行为,优化统计环境从而保证统计数据真实性、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