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4-00056 | 成文日期: | 2024-01-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现将《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起草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确定为国家战略以来,历届政府报告都就这一战略性决策反复强调。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就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截至2022年底,我区共有户籍人口约45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数的30%,远高于全国、全省比例,呈现体量增大、增速加快、高龄化和空巢化加剧等特点,预计到2025年我区将进入深度老龄化,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发文,对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进行部署,要求加快建成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美好生活。
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是积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有力举措,是打造“幸福颐养”吴兴金名片有力保障,更是推进新时代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积极构建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提供了遵循。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10月27日向“浙里康养”吴兴专班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10月27至11月6在吴兴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二、具体修改内容和创新点
《实施意见》聚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打造“幸福颐养”湖州样板,主要涉及3个方面的内容。
(一)明确了路径举措和目标要求。坚持目标导向、标准先行、改革突破、数字赋能,加快建成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全面高效、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让每位吴兴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
《实施意见》共涵盖了19条路径举措。同时,将各级各部门权责和分工具体化,实现多跨协同、通力协作。通过多措并举,保障每位吴兴老年人均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确保到到2025年,具有吴兴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基本形成,全面做到基本养老触手可及、普惠养老高质量发展、品质养老融合提升,全区老年人公共服务发展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二)强化了系统集成和工作整合。坚持“系统集成、整合协同”的原则,围绕健全制度体系、优化设施布局、保障高效运行、聚焦重点群体、提升队伍能力、搭建应用场景等6个方面作了全方位部署。同时,对当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载体、重大抓手和重点工作进行了有机整合。一方面,无缝衔接《条例》,确保《条例》有效落地,如,对招投标机制进行改革,推动养老服务分区域专业化连锁运营;另一方面,全面对标“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工作体系,有力助推任务指标保质保量完成。如,对助餐配送餐的供给方式、点位范畴进行了细化和拓展。
(三)体现了自身优势和吴兴特色。根据“创新性和辨识度相统一”的要求,在承接上级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将养老服务用房面积标准作了进一步提升,将长护险试点、爱心卡、“探访关爱”等服务对象作了进一步延伸,将康复机构、护理机构等服务范围作了进一步拓展,将意外险改革、“一人一床一码”、养老服务用房改造提升等具有“吴兴模式”的亮点工作作了进一步融合。同时,在省、市服务清单的基础上,我区增加了具有吴兴实践基础和特色的服务项目,确保让老年人获取更多老年福利,享受更多老年服务。
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