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4-05228 成文日期: 2024-1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关于拨付2024年度吴兴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集体部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2 13:42:24

各有关乡镇: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通知》(浙财预〔2023〕3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7号)、《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上级提前下达资金和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函》(湖自然资规函〔202416号)文件精神,我区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由33元/亩提标至36/亩,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主体作用,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同时对生态公益林经营者给予一定补偿,有关乡镇根据新的补偿标准编制了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清册(集体部分)。2024年全区4个乡镇合计生态公益林(集体部分)面积为43944.98亩,涉及林业集体66户,其中损失性补偿资金标准为31/亩,合计损失性补偿资金(集体部分)1362294.38元。现拨付2024年度吴兴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集体部分)1362294.38元(详见附件)。并就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1.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集体部分),由区财政拨付到各乡镇财政,由乡镇财政拨付受补单位。 

2.乡镇财政部门、林业部门共同做好资金下拨受补单位工作,并加强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3.发放结束后,将发放结果报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备案。

 

附件:1.2024年度吴兴区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发放汇总表(集体部分)

     2.2024年度吴兴区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发放清册(集体部分)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1 

 

2024年度吴兴区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发放汇总表

(集体部分)

 

单位:亩、元

单位

户数

补贴面积

补贴金额

埭溪镇人民政府

32

19199.97

595199.07

妙西镇综合服务中心

11

12724.08

394446.48

东林镇人民政府

4

1435.38

44496.78

道场乡人民政府

19

10585.55

328152.05

合计

66

43944.98

1362294.38


附件2

附件:集体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