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4-05643 成文日期: 2024-1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吴兴区2023年配方肥应用补助及销售奖励(省级+区级)发放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23 16:00:07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1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关于支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吴政办发〔2023〕32号)和《湖州市吴兴区农业农村局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吴兴区实施配方肥推广应用补贴细则(2023年)>的通知》(吴农〔2023〕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对区内种植粮油作物并购买施用市区发布主推配方范围内配方肥的农业种植主体/个体开展配方肥应用补贴,省级补助75元/吨;10吨以上区级配套补助100元/吨;10吨以下的主体享受区级补助250元/吨,农作物单位面积补贴数量限额水稻、油菜为40公斤/亩,小麦为30公斤/亩;对销售市或区主推配方肥的农资店给予区级奖励30元/吨。

    经主体申报,村委和乡镇农办初审,区农业农村局汇总核实,确定李水法等157户主体/个体纳入2023年配方肥应用补贴范围内,湖州维农农资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等6家农资经营主体纳入2023年配方肥销售奖励范围内。具体补助资金见下表(附件1-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2-2289730。


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