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4-00575 成文日期: 2024-0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关于取消瓶装液化气自提购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8 10:43:58


为切实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控,规范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预防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吴兴区范围内实行瓶装液化石油取消自提购气、统一配送入户服务并实行免费入户安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430日起,全区瓶装液化气公司各站点正式取消自提购气方式,统一由送气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并实行免费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430日的过渡期间,用户到供气单位自提购气的,不得采用厢式货车、面包车等封闭式厢体车辆装载气瓶,不得将气瓶放入车辆后备厢内,不得将气瓶横卧摆放在电动车踏板上。气瓶应直立摆放并有效固定,保持通风良好,确保安全。

三、请广大用户自觉遵守燃气安全使用相关规定,地下室、半地下室、出租房单间、高层住宅、厨房与卧室未分隔、无自然通风和采光等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严禁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用气厨房应通风良好,当好燃气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特别是房东、租客要承担起出租房安全用气责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灶具及配件,严禁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劣质灶具、直排式热水器、无过流切断安全装置的减压阀以及普通橡胶连接管,遵守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主动整改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后告知的问题。

四、各瓶装液化气用户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气瓶上的二维码,查询气瓶充装单位电话进行电话预约购气。燃气经营企业为方便广大用户购气,目前已开通微信公众号线上购气服务,广大用户可通过公众号进行在线订气。

 

 吴兴区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咨询服务电话:

湖州市金垠谷能源有限公司:0572-2372177

 

 吴兴区统一监督电话:12345

 

 

湖州市吴兴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湖州市吴兴区建设施工及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