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新闻出版局
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目 录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一)行政执法职权
1.根据省文广旅等五厅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的通知》要求,明确湖州市吴兴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由湖州市吴兴区文广旅体局负责管理并以区文广旅体局名义实施执法。吴兴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办理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均以文化和旅游部门名义实施。
2.企业从事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3.设立出版物零售单位或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出版物零售单位或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变更审批。
4.音像制品制作单位变更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终止经营活动备案。
5.出版物经营单位或者从事出版物经营业务的终止活动。
6.非法人出版物发行分支机构设立备案。
7.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年度核验。
8.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备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备案。
9.著作权纠纷调解。
10.《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备案。
11.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的备案。
12.举办涉及著作权的展会活动备案。
13.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或者转让合同备案。
14.出具侵权鉴定相关意见。
15.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
16.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部分登记事项备案;印刷业经营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备案。
17.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年度核验。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图书出版管理规定》、《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复制管理办法》、《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规则及常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执法取证指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文化市场举报办理规范》、《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试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调查询问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强制实施规范》、《文化市场交叉检查与暗访抽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试行)》、《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指引(试行)》、《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及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数字印刷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浙江省电影局、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的通知》
(三)执法机构设置
湖州市吴兴区新闻出版局
(四)执法人员数量
吴兴区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数量为3人。
(五)行政执法公示网址
http://www.wuxing.gov.cn/hzgov/front/s119/zwgk/xzzfxxgs/qxwcbj/index.html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根据省文广旅等五厅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的通知》要求,明确吴兴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由吴兴区文广旅体局负责管理并以区文广旅体局名义实施执法。吴兴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办理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均以区文广旅体局名义实施。据此,我区新闻出版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公示由吴兴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进行公示。
(三)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2023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55件, 2022年度数据为47,同比上年度增长了17%;予以许可55件,2022年度数据为47,同比上年度增长了17%。其中,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件,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件,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件,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或者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我区新闻出版市场行政处罚实施情况公示由吴兴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进行公示。
3.行政强制实施情况。我区新闻出版市场行政强制实施情况公示由吴兴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进行公示。
4.行政征收实施情况。我区新闻出版市场行政征收实施情况公示由吴兴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进行公示。
5.行政检查实施情况。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6.行政裁决实施情况。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7.行政给付实施情况。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8.行政确认实施情况。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9.行政奖励实施情况。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表一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实施总体情况 | 许可种类 | 听 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受理数 | 申请数 | 许可数 | 不予许可数 | 撤销许可数 | 总数 | 行政许可 | 特许 | 认可 | 核准 | 登记 | 法律法规设定的其他许可 | 法定 听证 |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区本级 | 55 | 55 | 55 | 0 | 0 | 55 | 55 | |||||||||||||
高新区 | ||||||||||||||||||||
乡 镇 | ||||||||||||||||||||
合 计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实施总体情况“许可数”应当与许可类别“总数”相符。
3.听证程序“法定听证”“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表二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处罚种类 | 罚没金额(万元) | 听 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案件 总数 | 警告 | 罚款 | 没收 违法 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许可证照 | 吊销许可证照 | 行政拘留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 法定 听证 |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区本级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高新区 | |||||||||||||||||||
乡 镇 | |||||||||||||||||||
合 计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听证程序“法定听证”“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3.单处一个种类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种类;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件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种类。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表三
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听 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总数 |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 查封 | 扣押 | 冻结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法定 听证 |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总数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 | 拍卖、变 卖 等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行政强制执法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件数 | 金额(万元) | ||||||||||||||||||||||
区本级 | |||||||||||||||||||||||
高新区 | |||||||||||||||||||||||
乡 镇 | |||||||||||||||||||||||
合 计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听证程序“法定听证”“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统计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听证组织实施情况 |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 ||||||||||||||||
行政收费(件) | 行政征税 (件) | 其他征收(件) | 征收金额(万元)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
区本级 | ||||||||||||||||||||||||
高新区 | ||||||||||||||||||||||||
乡 镇 | ||||||||||||||||||||||||
合 计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