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4年3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29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 字体: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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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物料装卸机生产基地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三一产业园

浙江三一装备有限公司

浙江三一装备有限公司履带物料装卸机生产基地项目位于吴兴区中兴大道北侧三一产业园,原项目新建计容面积558370.37m2,新增小吨位生产线一条,投入钢板智能出入库、自动切割、自动分拣设备,智能行车、激光坡口机器人、分拣配盘机器人、焊接机器人、桁架机械手、双面镗、五面体、自动调漆、机器人喷涂等设备,全厂实现年产4560台履带物料装卸机的生产能力。

项目由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于202011月出具了备案信息表,项目代码:2020-330502-34-03-170848,项目委托浙江同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12月编制完成了《浙江三一装备有限公司履带物料装卸机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2223日通过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的备案(湖吴环改备[2022]2号)。

目前,履带物料装卸机生产线已建设完成,其建设规模与原环评审批一致;浙江三一装备有限公司现拟生产履带板配套给现有项目履带吊生产使用、生产轴承座供三一重能有限公司的风机生产使用,企业于20231114日对“履带物料装卸机生产基地项目”备案进行了变更:在原项目基础上,利用公司西北区现有生产车间(54620.63m2)进行履带板和轴承座的生产,同时新增熔炉、V法造型线等设备,建设完成后实现全厂年产10000吨轴承座、20000吨履带板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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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区内污水管网排入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系统处置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除尘器处理后通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重力除尘+旋风分离+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21~DA023DA025~DA027)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循环风系统设置的滤芯粉尘去除后无组织排放;喷塑线水分烘干废气、固化废气收集后与天然气混合燃烧后通过排气筒(DA038DA028)高空排放;除油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30)高空排放;水性漆涂装(喷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箱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RCO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31~DA032)高空排放;打磨废气经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33)高空排放;补漆废气收集后经海绵+除湿装置+多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34~DA035)高空排放;钢板抛丸粉尘经重力除尘+旋风分离+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40)高空排放;热水锅炉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DA041)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置后于楼顶排放;污水站臭气加盖处置后无组织排放;熔炼、砂处理、切割、抛丸和打磨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处理后排气筒(DA042~DA048DA052~DA055高空排放;制芯和浇铸废气经脉冲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气筒(DA049~DA051)高空排放;上漆和涂刷(履带板和轴承座)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气筒(DA056~DA058)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地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性的高噪声现象。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等减震设施。

4、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末端处置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化学品及危废贮存的管理、废水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5516382551610 传真:0572-2551608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西区B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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