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4-01987 | 成文日期: | 2024-04-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一、制定背景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保障国家水安全重要讲话10周年,是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再出发之年,当前,已进入汛期,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意义重大。
二、主要内容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逐库明确政府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主管部门(产权人)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巡查责任人。
二是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各地要加强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关键部位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在水库溢洪道内设置障碍物,侵占行洪通道,确保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和行洪畅通。
三是突出抓好病险工程安全度汛。加快实施现有病险水库分类处置,确保2025年前销号,清单外新增的病险水库,除改扩建外,原则上应在鉴定次年开展除险加固或降等报废,实行动态清零。实施降等报废的病险水库在未完成工程措施并通过验收和注销前,仍需落实“三个责任人”,并加强管护。
四是切实强化水库库容管理。15日前完成具有防洪功能的大中型水库库容曲线复核工作,并录入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和“工程运管”应用。今后每年汛前组织开展水库淤积和库容侵占情况排查,对存在严重淤积或侵占问题的水库开展库容曲线复核,分类提出处置对策,有效恢复水库库容,并落实好水库安全度汛措施。要结合河湖库“清四乱”等工作,按照清存量、遏增量要求,持续整治侵占库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非法侵占库容、严重影响防洪公共安全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是及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各地要强化巡查防守和险情抢护,极端天气加密巡查和监测频次,发现险情征兆立即向下游相关地区发布预警,迅即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确保应急抢险力量和物资落实到位。
三、适用范围
妙西镇各行政村(稍康村、肇村村、后沈埠村、妙山村、楂树坞村、潘村村、石山村)
四、期限
2024年度
五、术语释义
无。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农业农村办
解读人:潘玮玮
联系方式:0572-25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