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4-03210 成文日期: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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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兴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7-24 14:09:59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39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聚焦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北京市等43个城市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湖州市成功入选。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高质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牵头开展《实施方案》起草工作。

二、意义、原则和目标

(一)制定的意义

低效用地再开发是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必由之路。切实提升城市土地的使用效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用地水平,落实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战略,做好土地要素保障。

低效用地再开发是保护耕地资源、实现国土空间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严守红线底线,确保耕地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保持稳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

低效用地再开发是促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城市功能空间,改善城市环境品质,进一步促进城市发展和经济增长,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新青年吴兴

(二)工作的原则

1.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制定和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计划。 

2.尊重历史、规范运作。严格界定再开发范围,严格遵循再开发条件和审批程序,充分考虑我区实际和土地管理政策的延续性确保再开发工作规范运作、切合实际。 

3.市场取向、多方共赢。鼓励土地权利人和市场主体等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兼顾各方利益,完善利益激励机制,依法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实现多方共赢。 

4.节约集约、提高效率。以实现自然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不断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新模式,通过优化用地布局、拓展用地空间、提升用地效能等方式,实现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

(三)工作的目标

1、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优化城镇用地空间布局,到2027年底,基本实现城镇单元详细规划全覆盖。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壮大主导产业集群,增创新兴产业优势,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发展,带动投资和消费增长,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2、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弘扬“亩产论英雄、集约促转型”发展理念,以土地要素供给“开源节流”为宗旨,聚焦“挖掘存量”这个重点,不断提升全区用地水平。到2027年底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2700亩以上,存量建设用地占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比例逐年提高实现土地利用方式持续根本性转变。

3、形成有效制度政策。探索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标体系、管理机制、评估机制、激励机制等,增强政策储备和制度供给,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开发利用。完善存量建设用地供应制度,建立健全利益共享激励约束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为推进试点工作,出台《吴兴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有:

《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共有5部分内容组成,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实施内容、实施步骤、政策举措、保障措施等。

(一)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等总体要求。

(二)明确了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范围、实施主体、实施路径、实施方式等实施内容。

(三)明确了摸清低效底数、科学编制实施计划、稳步推进试点任务、创新完善配套政策等实施步骤。

(四)明确了鼓励开展再开发国土空间设计、优化再开发工业园(片)项目控制指标限制、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加强土地司法处置工作衔接、鼓励集中成片开发、允许土地用途合理转换、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鼓励园区外工业用地入园再开发等政策举措。

(五)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注重绩效考核、加强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

四、期限

本实施方案自20248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930

、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湖东街道城市有机更新专班

解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572-2962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