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4-03249 | 成文日期: | 2024-03-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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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指导基层民政工作。
2.负责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3.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依法管理、指导慈善事业;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组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负责农村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的生活困难定期补助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工作。
4.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和监督全区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5.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7.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区(主要为城市规划区外)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
8.负责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和收养登记工作。
9.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10.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其他支出。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5142.89万元。
(二)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25142.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269.57万元,增长81.23%,主要是上年度项目资金有部分由财政划转指标拨付,不计入本单位2023年执行数。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42.52万元(上年结转28.88万元),占94.0%;政府性基金收入1500.38万元(上年结转287.38万元),占6.0%。
(三)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25142.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269.57万元,增长81.23%,主要是上年度项目资金有部分由财政划转指标拨付,不计入本单位2023年执行数。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23.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00万元、其他支出1500.3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31.89万元,占2.1%;日常公用支出404.94万元,占1.6%;项目支出24206.07万元,占96.3%。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142.8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3642.52万元、政府性基金1500.3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23.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00万元、其他支出1500.38万元。
(五)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642.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627.68万元,增长81.66%,主要是上年度项目资金有部分由财政划转指标拨付,不计入本单位2023年执行数。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23.52万元,占99.9%;卫生健康支出19.00万元,占0.1%。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93.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下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7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下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日常运行及社会组织条线相关办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4273.7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社区服务设施、幸福邻里中心建设运行及星级评级和相关管理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1236.1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治理农村“两路两侧”“三沿五区”散葬、乱葬,“青山白化”等资金的支出;按高新区、各乡镇(街道)治理农村散葬、乱葬整治及年度死亡人口的统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生态墓地建设及骨灰堂建设场所的支出;根据高新区、各乡镇在农村公益性墓地日常管理、维护等方面的台账资料,结合区殡葬执法大队的检查和考核, 实行以奖代补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2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83万元,主要用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92万元,主要用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887.74万元,主要用于对通过审核审批的困境儿童,按月发放生活补助金的支出以及儿童之家建设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7400.50万元,主要用于照料中心建设、照料中心运行、养老服务补贴、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高龄津贴等经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1998.28万元,主要用于对家庭人均收入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残疾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对生活不能自理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和其他精神、智力残疾人,按月发放护理补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60.00万元,主要用于精神康复机构运营。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1350.00万元,主要用于给纳入低保的城市对象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型贫困生活保障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3057.00万元,主要用于给纳入低保的农村对象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型贫困生活保障金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57.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1063.00万元,主要用于按月发放城市特困人员供养经费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1442.09万元,主要用于精简人员补助、民政定期补助、春节慰问等其他救助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6.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1.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0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00.3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730.9万元,增长94.99%,主要是上年度项目资金有部分由财政划转指标拨付,不计入本单位2023年执行数。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1500.38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214.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老年人福利支出。
(2)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销售点人员相关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开支。
(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66.3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建设经费、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等项目经费支出。
(八)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省(市、县、区)来吴进行重大政策调研、对口援建(青川、援藏、援疆)来吴考察等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4.9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37万元,下降2.26%,主要是人员退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4206.0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是指社会组织管理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是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行政单位(报过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是指儿童的福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是指老年人的福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是指主要用于对家庭人均收入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残疾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对生活不能自理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和其他精神、智力残疾人,按月发放护理补贴。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是指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的相关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是指给纳入低保的城镇对象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型贫困生活保障金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是指给纳入低保的农村对象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型贫困生活保障金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是指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是指按月发放特困人员供养经费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是指用于精简人员补助、民政定期补助、春节慰问等其他救助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是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31.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是指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销售点人员相关工资福利支出。
3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是指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建设经费、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等项目经费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