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4-03424 成文日期: 2024-08-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7期)
发布日期:2024-08-13 15:01:58

期,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罐头、糖果制品、速冻食品、食糖、饮料、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等19类食品19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88批次,不合格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不合格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湖州织里桑海玉小吃店销售的红糖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吴兴织里韩食铺副食店销售的甘草话梅片,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吴兴梓涵零食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咸青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吴兴梓涵零食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冬瓜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老大房超市有限公司湖东店销售的杨梅,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吴兴小邹水果店销售的杨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吴兴帅帅水果商行销售的杨梅,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织里陈邵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四川回乡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酸菜,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回乡妹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社会公布核查处置情况

特此

附件:1.不合格项目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813

3.食品抽检合格-20240813


 

                                   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

不合格项目说明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813

食品抽检合格-20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