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4-03527 | 成文日期: | 2024-07-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吴财监督〔2024〕109号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吴兴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无证经营”代理记账行为核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
为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会计服务市场秩序,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24]28号)的文件要求,吴兴区财政局将对相关企业“无证经营”代理记账行为开展核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查范围
2024年5月31日前在吴兴区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字样,且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相关企业。
二、核查内容
核查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已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吴兴区财政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等有关规定,对无证经营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处理。
三、时间安排
2024年8月1日至8月31日完成专项检查工作。
四、核查要求
开展“无证经营”代理记账行为核查整治工作,对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核查整治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检查组人员应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法。
五、检查人员及联系方式
组长:左东奇
组员:范仁良
裴燕红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