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4-03527 成文日期: 2024-07-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吴财监督〔2024〕109号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吴兴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无证经营”代理记账行为核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9 16:34:46

吴兴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无证经营”代理记账行为核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会计服务市场秩序,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24]28号)的文件要求,吴兴区财政局将对相关企业“无证经营”代理记账行为开展核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查范围

20245月31日前在吴兴区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字样,且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相关企业。

二、核查内容

核查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已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吴兴区财政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等有关规定,对无证经营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处理。

三、时间安排

202481日至831日完成专项检查工作

四、核查要求

开展“无证经营”代理记账行为核查整治工作规范代理记账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企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核查整治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检查组人员应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法。

五、检查人员及联系方式

组长:左东奇  

组员:范仁良      

裴燕红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