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4-03871 | 成文日期: | 2024-09-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第DBJ24330500316431680ZX、SBJ24330500316431753号核查处置任务涉及我区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吴兴裕茗茶叶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07月11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洒香伴花生进行检测。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07月31日,执法人员将洒香伴花生的检验报告送达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截至报告送达,该批次洒香伴花生已销售完毕。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属于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免予行政处罚。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后,要求当事人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和整改。当事人初步排查后,洒香伴花生的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储运过程中储存不当导致。
吴兴董峰副食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07月14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脱油花生(香辣味)进行检测。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07月31日,执法人员将脱油花生(香辣味)的检验报告送达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截至报告送达,该批次脱油花生(香辣味)已销售完毕。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属于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免予行政处罚。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后,要求当事人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和整改。当事人初步排查后,脱油花生(香辣味)的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储运过程中储存不当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