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5-00399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吴财农函〔2025〕14号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湖州市吴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杨桂珍太湖蟹健康养殖示范区
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州庙港人水产有限公司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3年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培育创建名单的通知》(浙农字函〔2023〕220号)文件精神,湖州庙港人水产有限公司承担《杨桂珍太湖蟹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66.8万元,申请省补资金80万元,自筹资金86.8万元,其中已预拨财政补助资金56万元。现项目已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现将剩余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4万元拨付至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单位应建立专账核算,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发挥项目最大绩效。
2、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项目建设有关文件、实施方案、资金凭证、相关购货合同、验收材料、技术资料、审计报告、项目实施前后照片等材料。
吴兴区财政局 吴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3日